她怔了怔。
几个时辰之前她提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神经病一样的要求。
她以为他不会理的。
但他这时候却依言问了。
动了动嘴,她在他耳边说出一个名字。
点点头,他起身大踏步朝着病房外走去,背着身朝她摆了摆手:“很高兴认识你,走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喃喃道:“这个认识一点也不会让人高兴吧……”
然后才想起,她忘了问他的名字。
雨夜里被她强行撞上的车,和人。
把她送到医院的人。
无故走了一趟派出所的人。
因为有一个与她差不多大小的妹妹就陪她一整晚的人。
大概这辈子不会遇见第二次的人。
没有名字……的人。
“……人很多时候不愿意自己做决定,就交给老天爷来选择,其实是在欺负老天爷,或者说欺负被自己、被老天爷选中的无辜的路人甲,幸运的是我遇到很温柔的路人甲。路人甲问我的名字,我很高兴,指望世上有一个陌生人能够记得我……虽然他记忆中的我很可能是个又不要脸又不要命的神经病。……今天我十八岁,我人生的规划是去当一个明星,然后等到三十六岁退休。”
——摘自江河湖海随波流的blog
(开新文,现言,希望大家多支持和交流^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