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帮野人一脱离活尸状态,陈默已轻易估算出他们的实力。几个年轻的都在七级左右,老黑皮强一些,大概有七级半。
他们跟什么练家子什么拳手都毫无关系,这是真正在大自然中磨砺出的强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正是这座岛屿上存活的人形野兽。
陈默感兴趣的是野人究竟通过什么方法,变成了那种连生命体征都快要消失的活尸——变身与不变相比,光看力量和速度的差距,至少拉开了两到三个等级。
自己现在的本体实力是六级,爆发可达八级,要是他妈的也能变成这种僵尸……现在已经不仅仅是阿瑞斯机器人的进化要求,在促使陈默追求力量,强大更是撕裂规则的本钱。他很清楚,没有铁一般的拳头,别说是干翻萧定神,就连沙人屠那一关都根本过不了。
世界就是如此,没有身家没有背景,就只能靠自己。拼不过财力,拼不过势力,就只能暂时拼兄弟跟拳头。陈默还记得在煤矿子弟小学上五年级时,下放三十年依旧孑然一身穷困潦倒的语文老师,在把自己的作文当成范文当众读过后,问的那个问题——除了能让家人吃饱饭以外,你最想干什么?
“我想艹那些老爷的妈。”陈默当时这样回答。
那天他挨了教鞭,语文老师放学后却拿了个袋子,装了十斤米让他提回家。
如今老师已死,他还活着。
卡木扎很聪明,陈默比划了没多久,指着他翻了个白眼,他就立即明白了意思。从臭烘烘的兽皮裤衩里摸出一颗像是桑葚的黑色干果,递给了心目中的真神。
“吃下去就变僵尸?”陈默强忍恶心,做了个往嘴里丢的动作。
卡木扎大点其头,流露出欢喜神情。
“你娘的,不是故意逗老子吧?”陈默横了他一眼。
卡木扎只当真神嫌“兽魂果”太少,当即掀起裤衩,示意里面除了某物以外,再也没有别的。
莫红眉好不容易等到陈默回来,却见他身后跟着个形貌恐怖的野人,当即提起内息暗中戒备。
“洛璃在那边岛上。”陈默笑了笑,像在提起一个多曰不见的老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