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见老板。”
“是罗宾,是他让你这么对季宇的对不对!他凭什么这么对季宇!”
“要怪就怪你自己,你忘了当初怎么答应老板的。你若再跟他断不干净,还有他好受的。”
“我跟你去见罗宾,可是你要保证季宇没事。”
大个子冷冷的看我,突然给我递来一个医药盒:
“你在流血。”
撞门的时候,手臂被擦掉了一块巴掌大的皮,可笑的是大个子提醒时我才感觉到伤口灼灼的疼,好可惜,我怎么不一下子撞死算了,那样季宇就不用因为我受折磨了。
车子停在城市最南端的私人住所,刚进门,只有一只眼睛的牧羊犬就率先冲到门口,我懒得去解读它是欢迎还是示威的表情,它按兵不动,一只眼睛死死盯着我看,不进不退,攻守有余的位置。我大门未进,竟跟只狗玩起了心理拉锯,连大个子都看得出我不想输的好胜心。
“它在闻你的味道而已,看样子它不讨厌你。”
早听说罗宾养了一只绝顶忠诚的狗,忠诚到替自己的主人挡子弹的程度,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眼犬之后,仍忠贞不渝的跟随在主人身后,待遇至尊级别的优厚,可日日享受。大个子放下严肃,跟我讲起牧羊犬的英勇事迹,却只字未提牧羊犬挨的那颗子弹本是罗格给罗宾准备的。
我没做声的跟着大个子,牧羊犬也不做声的跟着我,我一步三回头的看它,它也抬头看我,搞得我都觉得自己神经兮兮的,哪还敢怀疑它眼神有问题,倒担心自己眼神有毛病。
大个子把我带到书房门口,而后面无表情的离开了,牧羊犬身手敏捷的扒开门,趴在主人的脚边,动作连贯,行云流水,哪里像是看不见。
“我只是想见他一面,你没有必要这样伤害他。”
“到现在你还在撒谎!难道非要我一次一次的讲给你听你跟他有过多少联系!我只是让你付出应得的代价,既然失信又何必承诺,我早说过这世界没有能够轻易得到的光鲜荣誉,你若再三执意,我也只能狠心。”
“我跟季宇,只是打电话发邮件,仅此而已!”
“我说过,任何联系都不可以,是你违诺在先。”
“好!我答应你,我都答应,可是你若再动他一根手指头,死我也不会嫁给你的弟弟。”
“婚期提前。”
“我要见他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