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为了她,我加入了她们的诗社,想尽办法想讨她欢心,只可惜她心里已有喜欢的人了。哎,只能说我们有缘无份吧。”
林森知道越是隐藏,段樱探究他的心越强。与其让她疑心猜度,何不干脆承认自己追求扶桑。作为律师林森,他追求扶桑也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扶桑喜欢的人,是白志刚么?”
“是啊!若是我能提早认识她几年该多好?段小姐似乎对罗家的事情很了解啊?”
她直截了当地:“是罗见告诉我的。”
段樱心想,她和罗见在一起的事,大家都是知道的,没必要隐瞒林森。
吃过饭,林森要送段樱回家,段樱也不拒绝。两人穿过闹市,来到一条杂乱的巷子里。
段樱:“就在前面了。”
两人并肩往前走,一个男子端着一盆水往外泼,还好林森反应快,一把拉过段樱,否则一盆水就泼在了段樱身上。那个男子不仅不说对不起,还瞪着林森大声地:“看什么看?走路不长眼睛。”
林森跟那个男人理论,被段樱制止了。
“算了,别跟这种人计较。”
林森问:“这里这么杂乱,实在不适合你居住。”
段樱:“这里房租便宜嘛。”
“你住在这里罗先生能放心吗?”
“我的钱都拿给他做生意了,就节省点吧。”
“段小姐,谁要能娶你真是他的福气。”林森将段樱送到了家门口,看着她走进家门,两人挥手告别。
段樱回到家,看见罗见站在门口,还好刚才林森没有送她上楼。
段樱:“你怎么来了?”
段樱开门,罗见进屋。段樱为了接近林森,她故意和班主吵了一架,从戏班搬出来,暂时租住在此。屋子并不大,有些简陋。
罗见:“樱,你搬过去和我同住吧!”
“不行,你家人对我印象改变之前,我们还是分开住为好。”
罗见将一个信封交给段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