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打开,只见一个娇滴滴的女孩飞了出来,扑进白大褂的怀里。
“哦,原来是唐教授的女儿。”小兵恍然大悟,怪不得工作狂人唐国安,舍得抽出宝贵的时间,离开实验室,到门口来等着。
有眼尖的士兵道:“等等,还有其他人!”
“啊,我看见了,那几个大兵应该是黑豹突击队的,他们是我们的人。”
“不是,我说的是大兵后面的,那个戴墨镜的男子。”
一个枪迷士兵道:“看到了看到了,嘿,他背上背的是雷明顿狙击枪吗?真有型!”
另一个士兵突发奇想:“那个男的,该不会是唐教授的女婿吧。”
第三名士兵自嘲道:“怎么可能?背枪的都是咱们这些大头兵,你看司令员就从来不背枪。”
那位一直没出声的军官突然瞪大了眼:“我靠!司令员跟那小子握手了,还用力的拍他肩膀!”
一干大头兵顿时傻了眼。
刘雄华拍着苏默的肩膀,豪爽的道:“实话跟你说,我和老唐是发小,老唐的女儿,也可以说是我的女儿,你救了诗雅,算得上是大功一件,你想要什么奖励?”
到底该奖什么,刘雄华其实还没想好,他又忙得很,干脆就把这个问题,丢给苏默。
以刘上将的阅历来看,年轻人最想要的东西,无非就是地位、权势和财富,这三样东西。
刘雄华自己也很清贫,给不了苏默财富,好在如今钞票变成了废纸,其他两样,苏默的胃口再大,他都能满足。
谁料苏默眼睛眨都不眨,脱口便道:“我要枪弹、食物和水。”
“就这么简单?”刘雄华挑起白眉,“你要想好,一旦决定,可就不能反悔了。”
“我不会反悔。”苏默肯定的说。
“好,那我就不多废话了。”刘雄华招来一个勤务兵,“小胡,你去后勤部打声招呼。”
“是!首长。”小胡领命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