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馨荷笑着摇头:“不委屈,只要跟着老爷,住什么地方都不觉得委屈。”
“那好,既然这样咱们就不当东西了。”
李权也笑了,从小包裹中找出了安馨荷的发簪,轻轻为她带上。
美丽的‘女’人有了金蝶点‘花’的发簪装饰后显得更加美丽。
“这么好的东西也只有戴在夫人头上才能将它的美全部展现出来,当出去被别人买到只会是暴殄天物。”
“老爷又说笑了。咱们还是去看看哪里有宅子吧。”
……
……
用两千两在大华京城买一处房子不难,但要买一处足以容纳十来个如‘花’似‘玉’的‘女’人的房子就有些困难了。
但为了生存,势必要在环境位置面积能方面做退让。
如此看了一些地方,李权终于选定了自家在大华的住所。
一处位于南城和西城夹角处的简陋院子。
院子将尽四百平,放在现代绝对是一处豪宅,但在这年头,如此规模的房子只能算小户型,而要容纳十余人显然是不够的。
院中有正厅客厅简舍三处建筑,房间不过七间。现实情况不得不让一些‘女’人挤一起住。而且,家中肯定是不会有下人了。
在最偏僻的位置又是最简单的结构,李权为了这样一处宅子也‘花’了一千两百两银子。
余下的八百多两作为日常用度,只要省一点儿‘花’,肯定是足够一家人称好几个月的。
李权何曾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住上这样的房子?看着院中简陋的设施,只有阵阵苦笑。
不过话说回来,就目前的情况,这样的房子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根本没什么好抱怨的。
李权笑眯眯地给房东银子,将地契拿到手之后,朝站在‘门’口观望的安馨荷和李嗣道:“好了,以后这儿就是咱们的新家了!”
“耶!新家!新家!”李嗣一听,竟‘激’动得欢呼起来,一个箭步就冲进了院子,“爹!我早说过,我喜欢小房子!太好了!我喜欢这里!”
对于一个从未住过这等简陋小院的孩子来讲,一个小小的新居便是一种全新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