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娜早就决心考生物系了,不过奥斯卡……哎呀,奥斯卡。”
只要一想起自己这个弟弟,爱丽丝就各种头疼。
可以说,从对方一出生开始起,爱丽丝就不喜欢他。
由于自己只比他大出一岁,所以在半夜睡觉的时候,奥斯卡的摇篮当然是要被放在自己身边的。
两个婴幼儿的摇篮在小卧室中并排而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
但然后,爱丽丝的噩梦就开始了。
当一个小婴儿一晚上哭醒三次要喝奶时,她不是不可以忍受,但当这种情况要一直持续大半年时,饶是她性格再好,怕是也要忍不住把摇篮扔下二楼了!
至于说,自己小书架里的精装本都被熊孩子扯成碎片当尿布用,就更不用提了。直到现在,爱丽丝每每回想起当年的情况,仍会恨不得把奥斯卡暴揍一顿不可。
明明自己的藏书只有父亲的八分之一不到,这熊孩子怎么就专门瞄准她的那十几本了!?
“……说起来,那小子应该早就到校了吧,毕竟他今早是骑自行车上学的。”
嘴里随意嘀咕着,作为最基础的本能,爱丽丝释放出自己的精神力。
拜自己超级发达的大脑所赐,当精神力轻松地蔓延到四周十米后,楼上楼下,数个教室的内景就一览无余了。
“嗯?”
但紧接着,爱丽丝突然发现,奥斯卡并不在班级里。
“那小子跑哪儿去了?”
一条精神力化作直线,毫不避嫌地进入楼层男厕,在偷窥着几个小屁孩撒尿的同时,另一股精神力立刻冲向教学楼外。
“……红色旋风呢?”
奥斯卡心爱的自行车,红色旋风并不在他固定的停车场所。
虽然姐弟俩不时会吵架,但爱丽丝清楚得很,奥斯卡绝不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如果不是发生意外,他不可能不会把那辆宝贝规矩地停好。
况且,奥斯卡上了五年的小学,也从来没有迟到逃课的表现。虽然他的综合成绩、课外活动等远远没有爱丽丝出色,但老师早就放言,他考上常春藤名校并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