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逸之很不虚心的道:“其实我不觉得我的智商比他低,所以应该不是我的问题。”
不是你的问题也不会是我的问题。
路逸之继续道:“欢欢,你有时间吗?我想见你。”
我不是你想见,想见就能见的!
我冲着手机屏幕里正在说话的他,做了一个凸的手势,“你刚回来的时候怎么不说想见我啊,我现在很忙,没有时间。”
“真的不出来吗?我是有事情告诉你,大概是关于秦安的。”
“关于秦安的?”我思考了一会儿,答曰:“你把我当傻子骗吗?你能知道什么关于他的事情。”
路逸之似乎是没有想到我不似以前那么好骗了,于是过了会儿,才说:“我不是很清楚他的事情,不过我很清楚地知道叶伯伯以前交代过你什么,其实,我现在跟你的目的是一样的。至于我的目的……”他沉吟了会,“嗯,欢欢,你知道的。”
目的?嗯,我知道的,我的确知道。
我摸了摸鼻子,关上了笔记本电脑,说道:“你在哪里?”
他说:“你家楼下。”
楼下?
我跑下床,耷拉着一双小熊拖鞋就跑到窗户前看,楼下果然停着一辆黑色的保时捷,路逸之穿着一件风骚的紫色外套,眼睛正瞟着我的方向。
看到我拉开窗帘,他笑逐颜开的道:“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穿小熊的睡衣。”
我赶忙拉上窗帘,说道:“你等我一下,我马上来。”
换好了衣服后,我拿着包包就出门了。
到了楼下的时候,路逸之正在青天化日下,卖弄着他的那张老少咸宜的脸蛋,引得过路的各位大婶大妈都注目围观。
说实话,几年没见,他的变化不小。以前嫩白的肤色变成了小麦色,而且身材也变得结实平坦。
我看着他现在的样子,不屑道:“怎么晒得跟包青天似的?”
路逸之一脸无辜,“有这么黑吗?我以为刚刚好的。”
“哪里有刚刚好?”我嫌七嫌八的揪揪他的脸蛋,又把他袖子捞起来,说着:“都晒成小麦色了,哪里还刚刚好!”
路逸之的表情更无辜了,“你以前不是最喜欢小麦色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