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难道还想再来一次不成!
“辰灼,舒服吗?”轻轻地低语。
(再省去许多字)
“好好抓紧夕耀,好好对他吧。”看了看不远处大树下的夕耀,喃喃自语。小子,大胆追求吧!
随便整理了一下本就不怎么乱的衣衫,边走边讪讪地想:整个过程中,自己的衣服穿得那么好,都没怎么脱,算不算是欺负他啊?
呵呵,算了,谁叫他不讨人喜欢,从小就喜欢和本大爷作对?帮他调理,算是对得起他了。这也是为了夕耀啊。
显然,此时的我完全忘了人家为什么会遭那罪了。
说起来,和这家伙的两次,都是在打野战啊。
经过这次,夕耀应该会放弃对我的执着了吧?他当时看着自己染血和饮血的样子,那表情还真是。。。。。。
看来,故意让自己身上沾这么多血,还没算白费功夫。
这两个小家伙,自小的感情可是很深的。祝你们幸福!
一百个数也差不多了,施展轻功,向远处越去。反正叶辰灼带的有人,不用担心他的安全,再说,这里离漠山也不远了。
空中一声口哨,地上应和着马儿的鸣叫。
勒住马缰,甩甩衣袖,“吴情。”
“主子,衣服。”
翻身下马,丢开染血的外衫,换上件墨绿色的衣衫,朗声,“出来吧。”再不解决,离漠山就越来越远了。
身后两里的地方,走出一个灰色身影。看个头,是个少年,十三岁左右。带着帽子,低着头,堪堪遮住鼻子以上的部位,单单露出淡红色的嘴唇。然而,可以看出,此人留了半边的很长的刘海,直垂到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