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很久之前,在巴婕德岛把白薇雅弄丢过一次,紧张得他不行,当然,白薇雅完全没有把那一次当作是迷路的经历。
“不会的,我们用手机啊,这回你的手机不会又没电吧?”白薇雅提醒司徒慕绝查看一下手机的电量。
“绝对不会。”
司徒慕绝真的是典型的“一招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自从那一次弄丢白薇雅之后,他基本上都有了强迫症,一定要把手机电量充到最满才出门,出门还带移动充电器。
白薇雅听到他这样说带这些装备,耸耸肩,回答他:“我早就是这样出门的了。”
司徒慕绝也很能理解为什么白薇雅出门带的包都那么重了,她整个包就像百宝箱一样,里边什么都有,都是以备不时之需。
白薇雅拍了拍司徒慕绝的肩膀:“那不就行了吗,一个小时以后,我们就在正门口集合,然后一起去吃中饭,可以吗?”
“那就这样,一个小时后,你一定要准时出现在正门门口。”
“嗯,我会的。”
司徒慕绝还恋恋不舍地抱了抱白薇雅,才允许她自由行动。
白薇雅真的觉得司徒慕绝是担心过度。
这条商业街虽然不小,但很容易认路,因为各个牌子都用英文标明了方向与街名,很容易辨识。
白薇雅粗略地浏览了两条街,仅仅是在店铺外经过,隔着玻璃橱窗,瞧一瞧里边,却没有真的走进去,最后,她走到第三条街的中心地带,终于看到一间心仪的小店,店铺装修成波西米亚风格,里边的货架被分割成好多层,每一层还分了很多个小格子货架,格子货架上都摆放着别具一格的精品。
白薇雅在店里流连了一圈,决定给司徒慕绝买一份书签,之前送给司徒慕绝的笔记本已经重新慎重地交到他手里了,本子里又新添了两个故事,一个是她写的,一个是司徒慕绝写的。
白薇雅决定了,这一次就送他一套书签,好让他在看本子里的故事,或者写新故事的时候,可以夹一枚书签,凭此,记住自己想立即翻到的页码。
“嗯,不知道慕绝会不会喜欢这份礼物。”
虽然这份书签的价格并不是十分高昂,但其特色在于,它是纯手工绘制在薄木片上的,一共十张书签,每一张书签的底色都不一样,上面都画了不一样形态与色彩的三色堇,刷上光滑的漆,风干了以后,摸上去非常光滑,也不必害怕木片刮到手。
白薇雅觉得,自己是越来越喜爱三色堇这种花了。
“正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既然人家送鹅毛都是一份很棒的礼物了,那么,我送的东西,慕绝应该会喜欢,会珍藏吧?”她小有自恋地自言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