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黄的纸张,陈旧的墨迹,陪伴着木合走过了那些少年时代。
那样动人的文字,寥寥数笔,就勾勒了一个江湖。
不只是传统武侠的血雨腥风,而是刻入人性与正义,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诙谐,却又智计在握,一个拥有了朋友,拥有爱情,拥有美酒,却仍然寂寞的楚留香,一个以盗为名,因盗出名,却又有比之盗窃更加让人敬佩心动的存在。
楚留香之后,木合算是成了古龙先生的粉,把原先错过的小李飞刀,三少爷的剑,以及萧十一郎,七种武器等等都看了个遍。
金庸的小说木合也喜欢看,但比起金庸喜欢写的那些关于侠之大者,国之恩义,木合更喜欢古龙先生更加纯粹的武侠,更加纯粹的江湖。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
在木合心里,古龙先生的文她就是不能背下来,也能完全记得大概的情节。
所以几乎没有犹豫的,在打定主意要把前世的经典搬过来时,木合就想到了古龙,想到了楚留香。
小李飞刀虽然比之楚留香更早出世,但在木合心里,无疑更加偏向于楚留香,一则因为它是木合看的第一本小说,二则有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比起小李飞刀的绝技,盗帅这个名头无疑更加吸引人。
木合的文笔虽然可能不及古龙先生,可是作为一个网站的小神写手,木合也绝对不会差得太远,何况她对这本经典之熟悉,已经差不多能默写出来了。
这并不是夸张,而是木合从很久以前就有一个习惯,她刚进网文圈写文的时候,文笔其实很糟糕,但是后来她的责编教了她一个方法,把自己喜欢的文逐字逐句的看,一点点揣摩作者写作时的心理,对人物性格的塑造,人物对话中的表现,动作,行为等等。
这当然不是要她模仿或者是抄袭,而是学习。
好的文章从来不是一触而就的,要善于学习别人的优点,然后就是练。
有些人写了几百万字尚未成神,就是因为他们固步自封,无法汲取他人的优点学以致用。
而有的人明明文笔很好,却还是无法成神,则是因为他们不练。
勤能补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