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说不同意好不好,不能多等几十秒让他把话说出来?居然威胁他。
看在千粉一下飞机就直冲他家的辛苦上,他替儿子默认了这位美人干爹。以后,儿子的衣饰品味就交由美人干爹培养了。
岳父岳母每周都会来看孙子,有时候是沾沾带儿子回家小住几天,以解他们的相思之苦。他是很尊敬两位的,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沾沾,一想到这个,他的尊敬就会更上一层楼,老人家说什么他都点头。
等到儿子两岁的时候,他们会带他一起环球旅行,外出的时间尽量控制在一周以内。因为唐淇冰的鉴定工作一直交给沾沾在做,在他的宣扬下,沾沾“古玩镜鉴人”的名气越来越大,已经是后辈眼中神龙不见首尾的高人了。
有妻如此,有子如斯,每每看着他们,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他就已经觉得全身充满元气。那种感觉很美好,很充实,很富足,有一种“人生就是如此”的惬意。
当年,他的出生是不是也给了父亲这种感觉?
如果他的出生为父母带来远行的离难,那么,愿以牧能让父母重享天伦。
他的儿子,燕以牧。
又是一年夏杀时节。
嗯——用力!
嗯——用力!
三岁的燕以牧扭着小臀,从储物室里拖出一把灰蒙蒙的长剑。
圆圆的小脸蛋还有着很大的成长空间,大大的杏核形眼睛显然承袭自父亲,假以时日便是一双无人可及的诱人眼眸,鼻子和嘴可见母亲的秀美,娇嫩的小脸和柔软的黑发时常令人爱不释手。
干爹和魁叔叔在帮爸爸搬东西,天方哥哥在搬东西,常用盾牌托着他玩飞飞的小哥哥也搬东西,他们好忙的样子,他都不好意思去打扰他们……没办法,使出吃奶的气力也抱不动长剑的小家伙只能站在门框后叫:“妈……妈……”
莫沾闻声走过去,看清儿子手中的长剑,表情一讶,“闪电……”
指腹拭去剑身上的灰尘,十六个字出现在眼中——逢凡杀凡,逢圣杀圣,风行草偃,号令八方。
当年她带回的这柄金刚王宝剑,一直被又思扔在储物间里,让它面壁思过。这些年,又思没提过它,也没想过要用它,似乎,金刚王宝剑就这么被他埋在一层一层的旧物下,随着时间,遗忘了。
见母亲不说话,燕以牧伸出小手在剑柄上摸了两下。嗯,满手灰……他偷偷背过手在裤子上蹭了蹭。
一只手从母子中间伸过来,握起剑柄凛然一竖。
清泉般的剑鸣震荡开去,银芒迸裂,年久的灰尘仿佛龟裂的画布,一片片慢慢剥落。
举剑在手中转了一圈,迎着阳光,剑身光滑一如昔时,银身如水,悠然神远。
“爸……爸……”小家伙奶声奶气地向自家老爸伸出小胳膊,要抱。
单手抱起儿子,燕又思反手将金刚王剑刺进佛殿大柱里,只余剑柄在外面。他捏捏儿子的小脸,微笑,“喜欢那把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