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采到玫瑰花还怕扎手呀,你!”项楠笑着说。
高考过后,正如闻若兰所说的,严思妤去了澳洲留学,而闻若兰也因为成绩原因考到了外省的一所普通的大学,两人高中时代的初恋,就此成了一段尘封的往事。
二人一边说笑,一边奔到球场。
秦晓风从项楠手中接过球,在地上放定了,向后稍退,然后紧跑几步,一脚飞出。
“嗖”,足球带着哨音,摩擦着空气,在球场上划着优美的弧线,飞到另一端落下后,然后慢慢的弹跳着做着物理运动。
“捡球啊!项楠。”秦晓风大声喊。
话音刚落,突然,他惊喜的“咦”了一声。
对面,球的落点处,一个穿着白色T恤的男生弯腰捡起足球,正冲着他微笑。
“秦晓风,接球!”那男生说完,凌厉的飞起一脚,足球又旋转着扑面而来。
二人已经看清了那张干净俊朗的笑脸,很熟悉,是唐余风,钱江市十二中的那个足球高手。
“你怎么也来这儿啦?”项楠高声笑道。
唐余风已经朝两人走了过来。
“我怎么就不能来呢?”他反问,“深大又不是专为你家开的。”
“呵呵,我不是那个意思,”项楠不好意思的用手挠了挠头,“你也是保送过来的吗?”
唐余风微微点点头,“我以为在这里遇不到一个认识的人呢,没想到还能碰见你们。”
“一回生二回熟,那咱们以后就是好朋友了。”项楠拍了拍他的肩头说道。
的确,来到这个陌生的校园,看着人来人往竟然没有一个认识的同学,唐余风和秦项二人一样,还真有点寂寞的感觉,幸好碰到了一起,而且都还是昔日的对手,三人此刻在深大的校园相遇,有说不出的开心。
“咱们的球技都是最棒的,”唐余风说道,“如果将来的某一天,咱们三人能分到同一支球队,我相信,这支球队一定会战无不胜。”他很自信的用双手拍着二人的肩膀,声音中充满了豪气。
接下来,大学生活的第一章节,当然就是谁也不能逃避的体质锻炼——军训。
好像只有经历了军训,这些新生们才会真正的褪去高中学生的那种青涩与稚嫩,才会变得更加成熟和稳重,才能被称为真正的大学生。
体育场上,一群群原本素不相识的男生女生们,现在因为军训开始变得熟悉起来,教官不在的时候,一片片叽叽喳喳的谈话声音,像聒噪的麻雀。
虽然已经是九月天气,但太阳的热度好像丝毫未减,体育场这个角落应该是被炙烤的最厉害的地方,无情的火焰让每一寸土地都烫的吓人,青青的草儿都蔫了叶子,耷拉着头,体育场边的大杨树上,蝉鸣此起彼伏,声音连绵不绝的在空气中回响。
在场地的西北角,一个方队正在整整齐齐的练习队列,统一的浅绿色迷彩装,衬出这群学生的英姿飒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