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
“陪一夜5oo元。”
民警向金浩问了一嘴:
“喂,金浩,她说的属不属实?”
“哎哎,是...属实。”
金浩无奈,自认倒霉。
他觉得认就认了吧,这,也就是扫个黄,搂草打个兔子拘留一蓿就放了。
据民警对这个女子进一步的问讯,了解到她是演艺广场的从业人员。几个月前老板就安排她接这个男性顾客,说是已经谈好了价格,并给留了他的电话号码。
从那时起,金浩就是这个女子的常客。
他们经常出入洗浴中心、中小旅馆、kTV练歌房、出租房屋等场所,进行了数十次非法婚外买卖关系。
浩二当场让该女子给金浩拨电话,果然女子一拨号码,金浩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好了,人证物证俱全了,该收队了。
这一会儿金浩也穿好了衣物,十分钟后就被羁押到了审讯室。
这第一步,就这样顺利地完成了,浩二他们回到了指挥部复命。
只见浩二跃跃欲试,他跟伊凡请求说:
“提审金浩,让我来吧。”
伊凡考虑到行动组的人不宜频繁露面,所以他还是同意了吉叔叔的建议,他们在易容的条件下进行提审金浩:
“嗯,就由我们两个人审,但我们还是简单易容一下吧。”
浩二正要开始着手准备呢,伊凡阻止了他,反而问浩二:
“现在离丁振他们的行动,还有多长时间?”
浩二看了一下大屏幕上的时间指数,回答说:“还有48个小时吧。”
伊凡说:
“时间还够,咱先憋他一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