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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血契(3 / 5)

老夏真是把沈飞当成佛祖般供奉了,见沈飞动怒,立时站了起来,摆出一副聆听训导的样子。

“人也好,妖也罢,你现在这副样子,与我年龄着实差了太多,我不能收你为徒。”不等老夏插嘴,沈飞加重了语气,说道:“但是……不能收徒,却能带在身边。我和白羽最终的目标便是入蜀成仙,成仙之后,自然要有一柄属于自己的仙剑,你既然自认剑灵,那么,便成为我的仙剑,日夜伴随左右。”

“你这是要我认你为主啊。”老夏不禁犹豫,神剑通灵,似寿剑、王剑等顶级仙剑,其剑灵拥有很强的意识,但毕竟还是需要遵守天地间流传的神剑传承之规,终究要择主而侍,像老夏这样能够自主进出神剑,靠自己意识主宰命运的剑灵绝对闻所未闻,也因为此,对择主而侍这样的事情,他本心是很抗拒的。

不过,唱歌这个爱好,不,事业。绝对是他的软肋,沈飞吃定了这个软肋,所以有恃无恐,拒绝收徒,提出成为自己仙剑,也就是认自己为主的要求。

老夏在犹豫,在取舍,在事业与自由之间取舍,他本来就是要离开此地,也把许多人不愿意带自己离开此地的人成功逼疯了,可真到了离开的时候,又分外舍不得了。

这片土地,他已经呆了几百年,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熟悉的,都像身上的老茧一样,形影不离,真要分别,还真是舍不得呢。

老夏的眼里竟有泪光。

对于这位花妖表情的多端,沈飞着实无语。沉默良久,有些不耐烦了,催促道:“想好没有,我们可要走了。”

“我跟你们一起。”老夏追过来,“反正我和别的仙剑不一样,跟你走,就跟你走。”

“和别的仙剑不一样?什么意思”沈飞敏锐地嗅到了危险。

“我是世上最伟大的歌手,当然和他们不一样喽。”见面至今,老夏的眼里第一次流露出狡黠。

沈飞见他笑吟吟的,一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样子,不禁语塞道:“算了,等上了蜀山接受了正规的培训再说吧,你现在爱怎样就怎样。”

“嘿嘿嘿。”老师。

“叫我沈公子。”沈飞厌弃道,“快点变成剑的样子,我们要上路了。”

“好勒。”炫光闪烁,老夏身体渐化虚无,变成了“剑”的模样。

邵白羽见之大笑,沈飞瞪大了眼睛,握住剑柄,放到眼前,道:“有没有搞错,真的是花剑啊。”

“当然是花剑喽。”

“那也不能全是花吧。”眼神落处,剑刃完全由玫瑰填充,哪有什么宝剑锋利的杀气。

“好吧,既然你嫌弃,那我就换一副模样。”光芒在闪,花朵消失、融合,变成了剑刃,老气横秋的,充满铁锈的,软趴趴、湿答答的剑刃。

“这……这也能叫剑,这能砍得断树吗,劈柴都费劲吧。”沈飞气恼。

“不行、不行,树和我算本家,你可不能砍树。”老夏的声音从剑中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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