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糖是从米里发出来的,有一种特别的香腻味,融化在舌头上的感觉很柔软,就是有一缺点,颇为黏牙。一般都是小孩子特别热衷于这种糖块,牙齿不好的大人却是要避而远之了。
听这院子里一高一矮两个人的对话,莫叶有些疑惑,去集市买方米糖?难道不是在京都……也对哦,看这四周山连着山,也不像是在京都……那这里是哪儿呢?
莫叶的思绪刚走到这一步,她就又听见了那小女孩的声音,像是不太乐意,嘟嘴说道:“为什么要过几天才能去集市?茹儿现在就想吃。”
看见这一幕,莫叶会心一笑。
五、六岁左右的孩童,对新鲜事物有着极强的好奇心,并且不善于控制情绪,想要的东西,大人若不给,就会缠上一天。回想自己也在这个年龄时,这样缠闹的事情也做过不少哩!而师父的态度,会在温言几句后就变得严厉起来。
不过,只要是他承诺过的事,就一定会兑现。因为这一点惯例常在身边演示,所以自己的性格好像也有点一诺千金的影子。
一眨眼的工夫,莫叶的意识不知是怎么的,又跟着那枯发男子走进了草屋内。此时,那男子已经坐于一张临窗的书桌前,修长的五指稍稍打开,捏着一支笔,正在桌面铺开的一本白册上书写着什么。
莫叶下意识想靠近些,努力了很久,才终于得见那男人的侧脸,便再难更近一步。仅凭半张脸,又隔着一道怎么也挥散不去的奇怪雾气,莫叶没法完全看清那男人的样子,但心里已然感受到一丝陌生。
这好像不是伍书。
正思及此处,莫叶的视线微挪,就看见了男人捏笔的手。
只有三根手指落在笔杆上,小指和无名指虽然没有像女人那样摆开成兰花状,可实际也没有落在笔杆子上,与笔杆始终保持着分毫距离……
莫叶心神一动。
伍书曾说他是书香门户、小富之家,在没有被山匪抢劫屠戮之前,他的理想是做一个有学识的读书人,广结文人墨客,以书为伴。他的父亲给他取名,单字一个“书”,也是因为怕他忘了,便非常直白的表达这个意思。
为此,莫叶特别观察过伍书写字时的样子。虽只有寥寥几次,却记忆深刻。除了因为她好奇心强烈,自然会加深印象分,还因为他那捏笔的手势,旁人还真有些难学。但他不仅不会因为挪开了两根手指影响笔的稳定,反而可以写得非常快,落墨笔画偏细却运笔如行云流水。
现在看这屋中场景,窗下墨色书香,窗外高峰远鹤,岂不正是伍书曾经无比向往过的一种生活么?
而且,看那熟悉的捏笔姿势,仿佛也正是他享受于这种闲逸无争的生活中。
在莫叶正有些出神之际,那个稚嫩的声音又传入耳中:“大叔,你在做什么?”
那捏笔正在书写的男人依旧语气含笑地说道:“在写字。”
站在桌边,双眼刚过桌平面的小女孩踮起了脚,又往上蹦了两下,还是没能看清那空白册子上写的是什么。或许她还不会识字,就算她再长高些,视线角度足够看清那些文字,也认不出来。
尽管如此,那小女孩仍旧不停往上蹦着。
然后,写字的男人就搁下了笔,起身拎了一把椅子靠在桌边,然后将小女孩抱了上去。这下,小女孩就与那男人一样高了,也不用蹦蹦跳跳就能看清书桌上的一切。
“哇……”小女孩惊讶了一声,等她终于能看清桌上全部事物的时候,她注意的东西反而又不再是空白册子上写了什么,而是看了看脚下,有些兴奋地道:“大叔,我以后能长得和你一样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