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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最佳新人奖(上)(2 / 5)

群名:琐事。

邀请人:胸怀。

验证消息:我是晨风。

陈歌一愕,他当然知道这个名字,这是一个相当火的男影星,而且是超一线明星,晨风拍过的票房过亿的电影没有十部也有八部了,十年前出道,出道第一年就拿下了国内一个含金量极高的最佳女配角奖,出道这些年来拍过的电影电视剧甚至比刘德桦还要多的多,加一起得五六十部戏了,是业内有名的拍戏狂,他的人气都是她一部一部戏生生堆起来的,才有了如今在影视圈内独一无二的地位和人气。晨风和刘德桦还是兄弟,两人搭过很多次戏,是娱乐圈著名的一对CP。

陈歌把手机递给牧海看了看,“牧导,是这个群吗?”

牧海看了一眼确认道:“没错,就是这个群。”

陈歌点击同意。

顿时,他被拉进了这个叫“琐事”的地方。

群里相当热闹。

“这是哪位?”

“晨风拉谁入群了,咱们群里有段时间没进新人了吧?”

“网名是我是陈歌?这是陈歌?”

“是牧海和我推荐的,说陈歌也拉进来吧,我同意了。”

“咳咳,是陈歌啊,这是咱们群里最年轻的一位了吧,每天说自己是小鲜肉的那个谁,不叫嚣了吧。”

然后一条系统提示,管理员晨风为“我是陈歌”改名为“陈歌”。

陈歌匆忙回了个“大家好”,然后他一看群成员的名字,登时有点凌乱,群里只有五十几个人,人数不多,可是无一例外,每一个人竟然都是娱乐圈内响当当的大牌明星,张烨基本上都见过,没办法,这都是在前世振臂一呼就有数亿粉丝的猛人,最低的都是一线明星,当然了,现在就是他最低了,不知道几线,他自己不关注,所以不清楚。而且在群成员列表里面,陈歌还找到了刘德桦的名字。

这个群里全都是牛人啊!

这个阵容不管拿到哪里去,估计都能吓死一片人,太豪华了,就算是业内最隆重的颁奖典礼和晚会,估计也凑不齐这么多大腕儿啊,比如周星弛,他现在已经半退半隐根本不出现在公共场合了,但他在大陆的人气,没人敢说比他更高,像他这种人,就是一个时代人的粉丝,不是那些新人小鲜肉可比。

晨风发了个撒花的表情,发消息拉道:“来来来,大家先欢迎一下新成员吧,欢迎年轻人陈歌入群!”

“鼓掌!”

“呵呵,欢迎。”

“原来是陈歌,太欢迎了,我特别喜欢看你的野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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