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具尸体上,那几乎将他所有的血肉翻了个底朝天的恐怖伤势,是在他还没有彻底死亡时留下的……
更令人费解的是,门是锁上的,楼下的摄像头也没有拍到,有任何可疑的人从正门,或者窗户进出过……
很显然,这个所谓的凶杀案毫无疑问的被警局定义为了悬案。
可军区施与的压力不是那么好推卸的,所以警察和校方只能寄希望于能找到一个疑似凶手的人,或者一个替罪羊,先应付眼前的危机再。
所以……
在案发时间段内,进行了一场走就走的旅行的我,就这样被他们给盯上了……
只不过,我的运气比较好,所有证据都宣判我无罪,他们只是没有办法嫁祸于我罢了。
他都这样了,我还能什么话可呢?
我现在就只想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省的他们突然反悔,将我当作替罪羊抓进局子里,那就得不偿失了。
就当我正准备推门就走的时候,这个警察叫住了我:“公事谈完了,可以谈谈私事吗?”
私事?
在你告诉我,你们想要抓我回去当替罪羊后?
还私事,找死差不多。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我还是坐下来和他友好的谈起了这所谓的私事,如果不是有一把刚上好膛的枪,紧紧的贴在我的太阳穴的话,这场景还是挺和谐的。
“吧,什么事。”
我都快要被这个警察给折磨疯了。
“如果我,我认为这件事,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你相信吗?”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