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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将进酒(5 / 6)

王烈少年时虽未学过什么高深的武功,但却和父亲学过剑术,只是剑术适合单对单的决斗,并不适合千军万马的冲杀, 而且宝剑的形状与重量都决定了它不能成为一般骑兵作战的主角。

也因此,王烈很少佩剑,也很少舞剑。

但他的剑术却真的要比刀法和枪术都更纯熟,毕竟是十几年的童子功。

这一套剑法却名出云十三剑,据王抗自己说并非王家祖传,而是得自前朝蜀汉大将,常山赵子龙之手。也是王抗来到常山郡后,偶然得到的。

王烈当然不信这种遥不可及的传言,不过这剑法十分精妙却是事实,正如其名一样,一旦舞动起来,舞剑之人颇有几分出云之姿,无论是动作和剑招潇洒异常。

而且这剑法杀伤力也十分可观,十三招虽不多,但每一招都没有多余的套路,洒脱之中藏着凌厉的杀意,一招一式几乎都是强攻的招数。

王抗曾言:“这剑法似舞剑,但实则是战场上的杀人剑法,可是杀人剑法需要杀人之剑配合才好。”

只是王抗一直没有寻到可以发挥这剑法威力的长剑,根据王烈后来自己的推断,当有一把重量在四斤左右,长约四尺(汉尺,四尺约合现在的92厘米-9厘米左右),才能发挥出这剑法飘若惊龙,剑如霹雳一般的威力。

而且一定要锋利无匹,才能发挥着剑法的真正威力,因为大都是强攻之招,若宝剑不锋,敌人抵挡住后,使用这剑法的人必然要被反击,从而失去了锐气。

但即便如此,王烈用卫雄家中这把普通的三尺青锋,使出这出云十三剑,仍然让这满室都腾起寒光,仿佛中身穿一身黑色短打的王烈就如一条黑龙在剑光中穿梭;而那剑光却又如黑龙不断亮出的爪牙,凛然非常。

随着长剑舞动,王烈口中吟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倒海不复还;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拓跋汗,世远公,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出将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随着最后一声发出,王烈手中青锋直接斩在厅堂的地板之上,木质的地板顿时裂开一道尺深的沟壑。

这一剑的威力却如斯之强。

而拓跋郁律的埙音与卫雄的笛声也在此刻戛然而止。

卫雄放下竖笛,击掌赞道:“好一首乐府狂歌,好一套剑法!”

王烈摇摇头:“这剑法本是战阵厮杀所用,可惜没有一把好剑能发挥出它的威力,如今在我手中却是埋没了他。”

说完,却是有些怅然的将卫雄那把宝剑放回剑鞘,重悬在墙壁之上。

卫雄却是着王烈,第一次,他觉得眼前的少年除了能言爱追逐商贾之利外,还有一种罕见的英雄气,也许是受了刚刚那一曲慷慨激昂的乐府诗的影响,卫雄只觉得少年此刻的落寞却好像当年的自己。

在叔父卫操去后,一个人面对是留在代地鲜卑还是返回已经面目全非家乡的困惑,那时候是好友和恩伯帮助了他,让他最终决定留在鲜卑,为这里求生的汉人做一些什么。

那么现在,他即为刘琨的子弟,这已经是一个不可更改的事实,自己是否应该更大度一些?

而且自己似乎误解了这个少年,能歌出如此豪迈乐府的少年,一定也是胸怀天下,而单凭这份胸怀,自己是不是该扶持他一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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