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收上去!”
到了沙发前面,他特意提示。
陶筠风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着他利索的动作,觉得奇怪。
他出门开保时捷,手腕上戴着江斯丹顿,身上穿着阿玛尼,怎么看就是个土豪,所以同事们才送外号土豪王。这么个土豪公子哥儿,收拾屋子,打扫卫生,居然如此手脚麻利?
她开玩笑说:“哎,王玮,我看你倒是蛮贤惠,做起家务事,跟小媳妇一样勤快。”
把他说成小媳妇,王玮不大喜欢,纠正她的说词:“你怎么不说,终于发现我是个好男人,居家旅行必备,你开始对我心动了。”
“切!”心动什么鬼,她压根没有!
对他,压根心动不起来。
她能想到的解释,就是第一眼看他长相,太漂亮了,不是男子气概的帅,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除了长相,她跟他也不是一路人,生活背景和生活习性,都大相径庭,他们没有可能认认真真在一起,结婚生子,共度一生……
什么鬼结婚生子!想得太远了!
陶筠风回过神,听王玮解释说:“我自己一个人住,平时都是自己收拾屋子,打扫卫生。”
“难怪!”是她脑补过度,以为土豪公子哥儿,除了刷牙洗脸吃饭睡觉上厕所,必须亲力亲为之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用自己动手。
而喜欢自己动手收拾打扫的人,要么有洁癖,有么真的就是居家好男人。看眼前的王玮的表现,不像有洁癖的男人,那他就是居家好男人?
也就是说,其实他本人,比他漂亮的脸蛋,来得靠谱一些?
王玮拖地之后,清洗拖把,顺便清洗洗手间,再顺便,把陶筠风昨前两天换下,还没来得及洗的衣服,帮忙洗了。
看他呆在卫生间里,半天没出来,陶筠风在客厅问:“王玮,你在干嘛呢?”
“我看你衣服没洗,顺便帮你洗。”
“什么?!”
她又跳起来,冲了过去,“你不用洗,往洗衣机里一扔就行。”
他还在继续:“有些要手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