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当时在现场的时候,就只有你和那帮小青年,没有其他的目击证人,那还不是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骂王”也提出了质疑。
“还有那把枪,当时拍下照就好了,后来的事申帅又没看到,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把枪藏起来...”“拳王”说道。
“那个小青年什么来头?会不会是个官二代?要是申帅碰上个官宦子弟就麻烦了,现在很多事都是讲后台的,那些当官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想制造个冤案太容易了...”“车王”说道。
“只要那小子不死就好办,有钱好办事,大不了让申帅赔点钱,赔个百儿八十万的,对申董事长来说也就是拔根毛的问题...”“骂王”又安慰道。
“妇人之见,是非曲直自有法律来判决,怎能由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孩子王”反驳道。
“......”
唉,为什么他们一说鬼话,我就想起来了月亮河?说来说去,没一点建设性的意见,个个都是死后诸葛亮,老子这下进了看守所,可不是那么容易出来的,看谁来帮你们完成心愿吧...
申帅郁闷地想着,被押上了警车,大概一个多小时的行程,到了豫州看守所,也是中部最大的看守所。
进了看守所就意味着等待判刑或长时间的羁押,因此,这里戒备森严,要比警察局的拘留所严格的多,进来的嫌疑人不但身上所有的东西要交给看守所保管,还要穿上看守所所配备的衣服。
下警车的时候,趁警察不备,申帅悄悄地将“木木”放了出去,这里是郊区,离一座山不远,昆虫资源丰富,“木木”会喜欢这里的。
进了看守所,押送申帅的警察和看守所人员办理移交手续,里面的问道:“犯了什么案子?”
“故意伤害,在夜总会把人给捅了,差点就把人给人捅死了...”警察回道。
“在那种地方喝酒惹事的就没几个好东西...”看守所人员接着话说。
他这一说,申帅不乐意了:“那人拿着枪打我,我是正当防卫,我不是坏人,有人会为我做证的...”
那押送他的警察扭过身不满地说道:“你就安心在里面待着吧,什么事由不得你自己说,我们自然会调查取证的。”
“我要求找个律师。”申帅说道。
“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手抱头蹲下。”看守所人员喝道。
申帅看了一眼那人手里的电棍,嘴巴蠕动着,悻悻地蹲了下去。
“哪那么多废话,你想找就找啊,在这里你说什么都不算,必须听我们的。”看守所人员教训道。
移交完毕,申帅被押往看守所的号子。
“进去。”
随着看守人员的一声历喝,申帅踏进了一间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