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立在咖啡厅的门口,厉朝忍不住展开双臂,闭目享受地深吸了一口气。
嗒嗒嗒——
有几道身影逐渐的向着他逼近而来。
为首的是一名年轻男子,跟随在年轻男子身侧的是一名贴身穿着马甲的黑脸壮汉,壮汉的身材并不高大,但身上却散发出一阵摄人的戾气。
当走到厉朝面前之时,那一波人停下了脚步。
杨少尚注视着厉朝,微微眯起眼睛,冷笑道:“厉朝。我们又见面了。”
“你是?”厉朝疑惑地道。曾经的他在执行任务时脑袋受过创伤留下过后遗症,所以他的记性并不是那么的好。应该说,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和人物,他很快就会将其遗忘掉。
盯看着对方的面孔,厉朝仔细思索了一会儿,他只感觉这张脸有点儿熟悉,但一时半会儿还真没能想起来。
“……”
我靠。杨少尚想骂人了。前几天才刚把自己揍了,现在连自己是谁都想不起来了?
该死!他在心底怒骂了一声,这种被人轻视的感觉让他非常的不爽。
“想不到你居然跟宁夏走到了一起,真是找死啊。”杨少尚舔了舔嘴唇,阴冷地笑道:“你可还记得在南方大学的那一天?你把我狠狠地踩在了地上,让我受尽了耻辱——”
这也就罢了。更让他觉得可恨的是,自己一切的计划都被这个该死的混蛋破坏了!在宁夏喝的酒水里下了药,可却偏偏被这个家伙捡了便宜,而自己还要背负‘坏人’的罪名——这怎能让他不憋屈不恼火?这如何让他咽得下这口恶气?
“南方大学?”厉朝好像记起来了。那天,他记得自己是去考古系院长那里报了道。然后,他微微点了点头,笑道:“原来是你这条丧家之犬啊。”
见着对方这架势,显然是来找事的。既然如此,他也没必要跟对方好言好语的客气了。
“你——”杨少尚怒了。他伸手指着厉朝的鼻子,怒吼道:“你这是在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