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警车来到了镇卫生院。经过医生的检查,玉春嫂和王大山都没大碍。
用邱警官专业的话来讲,那就是:
“轻微伤。”
来到所里后,邱警官将“违法行为人”王大山带到审讯室专人看守,然后先给玉春嫂做起笔录。
“那男的叫什么名字?他是你的丈夫?”
“他叫王大山,我们只是同居,不是夫妻。没有拿结婚证的。”
玉春嫂摸了摸头上清理后的伤口,幽怨地说到。
“那他怎么说你们是两口子?你们住一起多久了?”
“我家里穷,为了给家里搞笔钱,他就把我买来了。我们在一起生活快两年。”
什么?买来的?
邱强意识到这件事情有点复杂。买卖妇女都出来了。
“听干宇宙说他绑架了你?”
“是啊,警官。你看我的手臂,就是被他用绳子绑的,他还用毛巾堵住我的嘴,把我锁在屋子里。”
玉春嫂边说边展示着手臂上的淤青。
邱警官仔细的记着,继续问到:
“他为什么要绑架你?”
“他。。他有神经病!老以为我在外面偷人。我每天大门不出一个,我哪有偷人了?再说,我要是偷人的话还会回去?”
玉春嫂一口一个“偷人”,将这两个字说的特别大声,邱警官听到后尴尬地咳了两下。
“恩。你们虽然不是夫妻关系,但也是男女朋友关系。你身上只是轻微伤,起因也是感情纠纷引起,你愿意我们调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