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找了半年,突然就放下了,整个人就那么毫无预兆地沉静了,也没说放弃,只是好像没有那么在意了。可是看着他过早白了的双鬓,所有人都明白,他根本没有放下。他才三十五岁,现在却苍老得像一个过了不惑之年的人。整个人如古井般,再也起不来丝毫波澜。
就连莫子初也是,在不知不觉中飞速地成长起来。外人不知道,他这个一个直着他们的人又怎么会不懂呢?
他也曾经试图帮楼逍找过莫一,可是世界这么大,一个人如果想要消失,其实是很简单的。更何况,做这件事的人是那个男人。
前两天,他去监狱看望了,却被告知,他被假释出狱了,接着便一点消息都没有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在意那个男人,在他进去之后,几次三番去看他。找不到话题两个人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对方,他也觉得挺不错。
当他发现这件事时,他觉得自己肯定疯了,于是很长没有去看过他。再去,人已经消失了。
同样的,他也找过他,却没有丝毫的线索。他像当年莫一的消失那样,就那么消失得干干净净。
摇摇头,让自己忘记掉这些事情,这是三年来,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的日子,也算是给楼逍冲喜的时间,不可以再想这些没用的。
于子鹤拉着莫子初走出客厅,从车后备箱拿出自己给他准备的礼物。看到他微微张开的小嘴,他觉得很光荣。
“怎么样,叔叔给你准备的司飞很棒吧?!”
莫子初真的没有想到他会给自己准备一辆自行车,还是一辆骚粉色的死飞。不自觉地惊讶得张开了嘴,然后就听到了他得意洋洋的话语,无奈地揉了揉额头,小心翼翼地同他说:“于叔叔,你难道没有发现,我从来不碰自行车?!”
于子鹤根本没有听出他话里所代表的真正含义,反而依然很高兴地说:“是啊,就是没见你骑过,所以才给你买一辆啊!这样你就可以骑了。这是所有男孩子在你这个年龄的梦想啊。这是你拥有的第一辆车,怎么样,帅吧?”
莫子初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从见到眼前的男人的时,就不自觉地想要吐槽他。
“于叔叔,第一,我不会骑自行车,我小时候骑车的时候把牙磕掉了两颗,我有阴影,所以发过誓,这辈子都不会骑;第二,你给我买的是死飞,没有刹车,安全系数很低,我很珍惜我的小命,所以不要;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是一个男生,你居然给我买粉红色,你是故意的吧?!”
他慢条斯理、有条不紊地对他说着,就看到他脸上的表情,由得意一点一点龟裂,最后石化一般僵在原地。
看到他这个样子,莫子初不由得摇摇头。心想:他与其这么大费周章给自己准备这么个根本用不到的玩艺,还不如亲自下厨做点儿好吃的给他呢。最近忙着跳级什么的,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
莫子初没有管他,转身进屋了。刚走进去,就被白杨一把抓住了,然后一言不发地拽着他又往外面走。他无奈地对天翻了个大白眼,今天是这一个个的是怎么了?
“白姨,你这又是要干什么啊?!”
他低声刚问了一句,就看到她回头给了他一个很是凶狠的眼神,然后咬牙切齿地对他说:“我要去看你爸,虽然你妈不在这个家了,可我也不准狐狸精来抢她的位置。要是她哪天回来了,发现儿子老公都没有了,她该多伤心。而且抢走他们的人,还是那个逼走她的人,她肯定会永远消失的!”
她的话一出,莫子初心中一怔。虽然他一直都在幻想,有一天莫一会突然从天而降,告诉他,她只是悄悄地离开两年,想要去过一点儿不一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