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然后就是她的婚礼。
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和他在一起的。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只是傻傻地坐在他们的婚礼现场发呆,回顾我糟糕的可叹的一生。
我出他们婚礼现场的时候被车撞倒了。于是我死了。比医生预计的还要早。我的嘴角挂着自嘲的微笑,大概吧。我都死了,不知道在那之后的表情了。
我以为一切都结束了。
然后我又回到了之前的地方。我重生了。
这个信息量略大,我觉得自己需要缓冲一会儿。然后就是那个男人出现了。以一种霸道的不容拒绝的姿态。
我知道有点廉耻的人,尤其是男人,就应该伸手推开他,最好揍他一顿,然后潇洒地走人。但是我没有。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实在太过于了解那样做的后果了。
我已经决定抛弃“廉耻”这种没有一点实际意义的东西了。我告诉自己。
于是我躺着没动。
于是我们发生了顺理成章的事情,我签了所谓的合约,成了他的情人。
情人是没有自由的。这怎么行呢?重来一回可不能因为被关在屋子里抑郁而终啊。我开始试着讨好她,用我零零散散看的电视剧的经验和不把自己当人的心理。我很快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我并不知道那天去买衣服会遇到卢蓓蓓,不然我一定要带着异常穿的黑衣保镖耀武扬威的从她面前走过,吓死她。好吧,这是我三岁时候的幻想,我现在当然不会那么幼稚。我十分自然地无视了她。
我料定她认不出我。在她心目中我大约就应该是个丑陋的瘦不拉几只有骨头的难民形象。因为在去孤儿院之前,我就是那样的。
果然她什么都没有看出来。
大约是我的软弱和顺从十分和肖少的心意,我的日子过得越来越爽快了。
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过的最为舒服的日子。
可以自由地出门散步,买自己想要的东西,学自己想学的科目。只要时不时地满足一下肖少的*。我认为,抛却了廉耻之后的我在这件事情上并不是毫无快感的,大约我是个隐形的同性恋?至于不能出远门?谁在意呢,本来我也并没有那个闲钱啊。
如果可以一直这么过下去,我觉得也不错了。我知道这么想大概是一种堕落的表现,但是这的确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