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进入甬道的人皆双膝跪地,一个接一个鱼贯的在下水道中摸索爬行。
“想不到,烈酒城的下水道都是一股子酒味!”跟在维比后面的阿姆斯壮说。
“那是因为我们正从‘柳钉圆盾’鹿腿酒馆的下方经过,这里虽然偏了一点,但是酒香不怕巷子深,他们店里的龙舌兰烈酒非常纯正,不过他们的鹿腿肉是山水郡的特产,有机会我请客,阿姆斯壮。”
“听起来,今天酒馆里还挺热闹,他们在唱什么?”阿姆斯壮说。
“好像在欢庆什么。”维比一边前行,边侧耳倾听上头的声音。
只听上面,除了雷声雨声外,一阵阵歌声传来,伴随着颇有节奏脚步踢踏——
“云顶诸神在观望,烈酒城都是好儿郎,雷神的喷嚏轰隆隆响,提醒凡夫当自强!”
“到你了到你了,下面接上——”
“李维的圣杯人人都想,其实里面装的是一坨翔,维兰吉的公主衣服扒光,不如北地的烈酒香!”
“哈哈哈哈!唱得好啊,鲁本,继续继续——”一片哄笑。
原来,烈酒城居住着百分之八十的矮人市民,忍受了维兰吉的殖民统治多年,眼见自羊蹄堡起义的矮人攻破了烈酒城,这对城内的矮子市民不啻大快人心的极好消息,他们纷纷涌入酒馆里,载歌载舞的庆祝着这次“改朝换代”。
“你听他们唱个什么玩意?”维比说。
“是在行酒令,这群天真无知的矮冬瓜,真以为自己翻身得解放了。”阿姆斯壮说。
“瞧他们,还挺怡然自得。”马尔斯后面的蓝侬说。
“好像市民对你们并不友好,索菲亚,羊蹄堡的叛军攻破了城墙,他们却在酒馆里高声歌唱?”马尔斯问他前面的索菲亚。
“这你都想不明白,马尔斯,我还以为你很聪明。”蓝侬在马尔斯身后插话。
“怎么说?”马尔斯回头问。
“整个北地都是矮人的世居之地,我们维兰吉人对他们而言是侵略者,我们在此殖民了一百年,维兰吉贵族的特权就像大山一样压在他们肩头,有朝一日被自己的同胞从这种压迫的环境下解救出来,换成是我也会庆祝的。”蓝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