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一直留心周围,可还是有人神不知鬼不觉将腊丸送到他手上,可见古刀会手段。
若是要对他下毒,张邦德估计连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至于那胖妞,他思前想后了一番,基本可以断定不是卧底,否则以她那样子要是卧底的话,同样是干这一行的张邦德脸往哪搁。
梳洗一番后,陈辉宗便带着他一起去城外打猎。
起打猎,张邦德也不陌生,以前在流风郡时他就没少干过,什么鸡鸭鹅狗,甚至连别人家的孩,他都一一打过。
不过如今跟陈辉宗来到了城外,他们狩猎的场景着实让张邦德大开了一番眼界。
到了目的地,早就在那等候老管家领着一帮家丁将一个大铁笼子打开,将一只水牛般大的野猪放到一处四周没有出路的山谷中。
然后张邦德这些人就全副武装的坐吊篮下到谷里,组成一个狩猎队伍,对山谷里的那头野猪进行猎杀。
野猪皮糙肉厚,弓弩射到它身上只能算是皮外伤,但这样一来,也成了练习箭术的最佳活靶子,各种箭矢变着花样朝它身上射。
再加上它力量极其强大,跑动躲闪丝毫不逊与一般武师,甚至稍不留神被它反击的话,还有丧命危险。
其刺激程度,一也不亚于在野外突然遭遇此物。
所以它就成了武师喜爱的狩猎之物。
直到天黑时,野猪终于坚持不住,浑身没有一丝完整皮肉的倒在众人箭下。
至此,他们这些人才心满意足的打道回府。
不过令张邦德意外的是,他前脚刚进门,屁股还没坐热,就听到胖妞来报,隔壁家主人前来拜访。
字里行间隐隐还有几分花痴的样子。
张邦德诧异的打量了她一眼,没想到这平时看起来傻愣愣的两个胖妞,还有这副样子的时候,倒是罕见得很。
不禁有些好奇起来,隔壁青年他也见过,看上去并不是特别有男色的人,竟会将她迷成这样?
随即他就在胖妞的引导下大步来到前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