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正信走到迷里斯城的时候,简直被迷里斯城的繁华所惊呆了。迷里斯城已经非常接近众神殿的岛屿了。这里是商人们最喜欢来的地方。
现在李正信身上只有十两银子,这些钱还是他偷摸攒下来的呢,终于到它门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想想看,皇宫里根本用不上银子……也怪他出来的急,没带点什么值钱的东西。
李正信随便找了一家客栈走了进去,这间客栈从外表看上去非常普通。但李正信走进之后,就被这里富丽堂皇的装修给震慑住了!
再者,从现在客栈里这些食客的衣着上就能看出,这里是有钱人才来消费的地方。就是每一桌的伙计。似乎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微笑着为每一桌的客人服务着。
李正信身上本就没有多少钱,这三两银子,李正信还准备当盘缠,一路前往众神殿呢。此时一见这客栈如此华丽。消费定然不会低到哪去,所以李正信转身便要离开。
可就在李正信刚一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一名伙计突然从里边迎了出来。脸上笑容可拘的对李正信道:“呦,这位小兄弟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啊?小店有上好的客房和全城最美味的……”
李正信苦笑着转过头来,看着一脸兴奋的伙计,李正信还真有些不好意思走了,支支吾吾的道:“好、好吧……”说话间,眼角还看着对面那见已经破旧不堪了的客栈,心中暗道:“哎,早知道去那一家该有多好……”虽然李正信的心中抱怨。还是点了两个馒头,一盘牛肉。
一路行来,李正信早已经饥饿难耐了,此时正一片狼吞虎咽的‘战斗’呢。偶尔抬起头来打量一下周围的食客。
旁边那一桌的一名看上去有三十岁左右的大汉,看了李正信一眼,给李正信一个微笑,算是跟李正信打招呼了。
现在这世道,一个十五六岁的大孩子,都已经可以算是真正的男人了!
因为正常来说,十六岁。早已经结婚生子了。所以现在不管是谁,也都不曾把李正信当成孩子了。
像他们这些行走江湖的,不管是修炼的人,还是步行百里的商旅。见了面都要微笑打个招呼。这样一来,即使是强盗,也不好意思再去抢夺商旅的马车了。
这也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李正信也回敬了他一个微笑,继续吃着自己要的食物。
可一盘牛肉实在太多了,他根本吃不完……好吧,从小到大家里都没缺过他的吃喝。不过……他却从很多书籍里了解到,外面的世界是非常穷的。
这次出来冒险,他已经做好挨饿的准备了。
所以在两个馒头吃完的时候,他将那盘牛肉,装进了随身的布袋中,准备下一顿饭的时候继续享用。
就在李正信起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外飞奔进了这间客栈。
这黑影一闪进客栈,顿时让客栈的众人哗然一片,纷纷起身后退!因为这名不速之客,手中持有一把鲜血凛凛的血刀!
这人打量了客栈一周后,将目光放在了正在进食的,刚才和李正信打招呼的那名大汉身上。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下,他焦急的冲到大汉的近前,说道:“百里飞,你还有心情在这里喝酒吃肉?现在百里村正遭受着猛兽攻击,你……”
不等这人说完,那个叫百里飞的大汉猛的站起身来,转过头去惊讶的看着冲进来那人,反问道:“斩叔,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