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的是,庄明歌还是被发现了,在一条偏偏的街道上。他们十几个小混混堵住了去路,为首的是一个狰狞,将头发染成了红色的红毛。
街道不过一米宽,是某座小区背后的人行道。
“真是让我好找啊,混蛋。区区十三岁就可以击倒好几个成年人,不愧是那个女人的弟弟,过几年我们都不是你的对手了吧。”
红毛愤怒的将庄明歌一脚踹到在地。
他狠狠的打了庄明歌一顿,庄明歌抱成一团,将头部,心口。下体等等重要的部位保护起来,这也是他跟打过仗的爷爷学的。
铃……
就在这时,红毛的电话响了。
他从的口袋中掏出一款诺基亚的手机,接通电话后对方传来一个肃杀的声音。
“找到了吗?”
红毛反射性的点头哈腰,奴才相十足,“找到了老板,已经落在了我们的手上,你就放心吧。绝对跑不了,这回那个女人绝对没有办法了。”
“那就好,现在把他带过来!
“是是是,我马上把他带过去,嗯,给那个女人打电话,好的,我会办妥的,老板你就放心吧,我办事一向严谨,不会出问题的。”
电话随即被挂断了。
红毛抬起头,轻蔑的盯了庄明歌一眼,挥挥手叫几个混混过来,指着庄明歌说道:“把他带走,老板要见他。”
于是一群人一拥而上,将庄明歌按在地上,用绳子绑起来,最后塞进一辆刚刚赶过来的黑色桑塔纳车里,疾驰而去。
庄明歌无法反抗,双拳难敌四手,被塞进了车子里,最后来到了一栋别墅前。
那个时候的庄明歌还不太清楚这个地方就是临海市的别墅区,一栋别墅至少在千万以上,是自己一生都未必可以赚到的钱。
红毛嘴里的老板是一位威严的中年男子。
眼角处有一道疤痕,不过这让他看上去更加的威严,可怕的气场铺天盖地的扩散出去,笼罩了整个别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