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琳说得头头是道,一个行商世家的大小姐该有的样子立刻彰显出来。
“……而且,你看这都被火烧焦了,就更不值钱了。”
宋名扬一听,锁定了慕堇若手中的毛皮,光屏显示的的确是“烧焦的沙沙兔毛皮”,他又看了看刚才装进包裹的战利品,大多都是如此,只有很少几块是“破碎的沙沙兔毛皮”,至于价格……他都不忍心看了。要满满一组才能卖2个铜板啊!慕堇若来来回回飞了这么多次,原来是捡了一堆垃圾啊!
权当是让她练习“御风术”的技能熟练度吧!宋名扬自我安慰道。
高琳和慕堇若一个十七岁一个十六岁,自然有许多共同语言,没过多久就无话不谈了。高琳抬头看看太阳,不知不觉已是未时,也不知道风不鸣有没有休息好,于是拉着慕堇若去马车里看一看。
宋名扬二话没说就把宠物状态改成了“自由活动”,让高琳把慕堇若领走了。
他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是外面的确有点热,他不想让慕堇若再飞来飞去地白忙活了。但第二个原因才是重点,那就是——快要到达前几天他们初遇的地方了。
说不上为什么,他隐隐有点担心,又有点害怕,就想着不能让慕堇若看到那里,虽然她那个蠢蠢的脑袋可能已经忘记那个地点了。
他不承认自己的胆怯,更不允许自己深想,然而他又如何能够控制自己的思想,在想着不要去想的时候,就已经在想了——他怕她想起雪清泫。他讨厌雪清泫,虽然对方只是个NPC。
蠢蠢的慕堇若根本没想那么多,因为一进马车,那宽敞得可以站起身来的大空间,四角摆放着的清爽的冰盆,小几上大盘的新鲜水果,还有榻上那位俊美的“美男子”……让她立刻爱上了这个地方。
高琳和慕堇若刚到马车边的时候,风不鸣已经睁开了眼睛。她知道慕堇若在赤砂山野驴攻城的时候救了王小吉大将军,所以对她很有好感。三个女孩子亲亲热热地坐在一起,慕堇若像个好奇宝宝一样问来问去:
“风大小姐为什么要做男装打扮啊……”
“因为方便啊。”
“风大小姐为什么会是武者啊……”
“因为喜欢啊。”
“风大小姐为什么会御风术啊……”
“因为……很帅啊!哈哈哈……”
高琳挥挥手打断了她们的对话,先是对慕堇若说道:“堇若你不要叫她‘风大小姐’了,你别看她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实际上跟我一样大大咧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