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七:我刚满十岁不到三个月。不过我现在已经是初二的学生了。
小米粒:...........(电脑那头的那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直接傻了,十岁的初二学生,写了一部收藏量过万的小说。天哪,我十岁的时候还只知道扯小姑娘的辫子呢,难道这就是天才和蠢材的差距?真忧伤!)
苏七:小米粒还在吗?我可以让我的监护人帮我签合同吗?
小米粒:在在在。当然可以,明天我把合同给你寄过来,你给我一个你的电话和地址。我看你填的地址是SZ市,我们公司的办公室在SH市,我明天寄快件,应该当天就可以到。到时候你签了字给我邮回来就是了,有什么问题可以打我的电话146xxxxxxxx。
苏七:好,电话134xxxxxxxx,地址SZ市东城区山水居小区xx号。
小米粒:山水居,啊,大大家是有钱人啊。大大记得加我的一个群,里面都是我手下的作者,人不多,但都是好人的。群号123xxxxx。
苏七:知道了,我明天加。我该睡了,我哥哥都来敲门了。
小米粒:好的,大大晚安。
苏七:晚安!
第二天出门时苏熙就让李姐记得帮她收包裹。在餐桌上,父母和哥哥好奇的目光下,苏熙也简单的说了前因后果。然后苏爸苏妈立即表示很感兴趣,准备今天不去上班,就等着那份包裹。
对于上次由苏琏作为监护人,帮苏熙签了歌曲版权转让合同,苏楠和陈可儿可是很遗憾的。这次苏熙要签文学网站上的合同,夫妻两当然要自己来为女儿把关,看看网站会不会欺负苏熙年纪小,给她设文字陷阱。哈哈,要知道签合同这种事,每年签上千份订单的苏楠可是自认为自己非常厉害的。至于女儿小小年纪就称为网站签约作者这件事,在苏家夫妻眼里,自家女儿本就是天才,天才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
最后,经过苏楠仔细认真的检查,除了分成不算太高,合同真的没有什么其他问题,让想借此大展身手,让老婆、女儿崇拜的苏楠很不开心。一不开心,苏楠就各种找理由不想签,看的苏玟实在看不下去,准备拿过来自己签时(哥哥可是满十六周岁了)。苏楠又霸着不放,偏要自己动手,最后还是签了。但已经磨蹭到了天黑,合同就只有明天才能寄出去了。
晚上,苏熙和小米粒说明了情况后,就开始更新VIP章节。字数依旧是一天一万,时间设置为了晚上八点半,依旧是一大溜的自动更新。设置完,苏熙也不看什么评论、打赏之类,直接关网站,继续码字活动。
至于小米粒的秋秋群,苏熙也守信的加了进去。然后就默默隐身,坚决不冒泡。弄得很久以后,小米粒还发后台消息问苏熙是不是加了群,怎么没有看到他。苏熙立即截图发了过去,证明自己真的加了群,至于没看到,只是自己一直隐身不想说话而已。噎的小米粒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得自我安慰,天才总是与众不同的。
2007年的春节过得很早,元旦过了没多久,春节就到了。
春节当然是苏熙最喜欢的节日,因为她可以收到好多好多的红包,哈哈。当然,过年前苏熙也给周旻之送了一份大礼,一首新年的祝福歌《恭喜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