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不信,我把他当年的手纸給你晒出来。
而且啊,赢城和很多历史名人都结成了战士般的友谊,一起在每个清晨,对着阳光喊着号子。
你们知道为什么能有那么大的魅力吗?原因很简单。
赢城有次拿从冰冰那换来的电脑在那学习苍老师,但是被武媚娘发现了,这下子不得了。
武则天从此成为唐朝第一个懂制服诱惑的人,太那啥子了,史载,武则天有各种制服,让圣上欲罢不能,可谁有知道。
这个歹毒的女人为了不让别的女人学会,居然要杀赢城灭口,杀了一堆人,历史称为黄色革命。
赢城想起了以前武则天跟他举案齐眉的日子。
他顿悟道,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对你说的甜言蜜语都是诱惑,当你讨厌一个人的时候,他对你做的每件事都是犯罪,当然他字是打错了,但各位别介意。
如果哪个读者想成基情四射,那我只能劝你,给你的脑子洗洗澡吧,据说想的太多不利于生活。
我的大学舍友个个都是晚上黄鼠狼,白天臭狗熊。
我打个电话让赢城回来替我揍这邦子烂货,他们这么晚了还跟妹子聊天,就我一单身狗,不灭了他们灭谁啊。
读者们快劝我不要冲动,我要杀死他们,不然我心情郁闷。
生活越来越没劲,整个时光被无限拉长,自己根本活不了那么久,干嘛不活的开心些。
赢城一剑下去,便是把我那个跟妹子聊天的舍友杀死了。
杀戮还没结束,那个老是打鼾的,也是必须死,必须死。
赢城对付那个打鼾的,直接机枪扫死他呀的。
这个世界一片混沌,我发现我上大学以来,对于人性是厌恶到了极点,华夏之大,坏人之多。
我所生活的环境,相当的差,我舍友都是些极品啊,睡觉打鼾外加臭脚丫,那是天生的灭蚊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