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晨有时候会想,他的爸妈虽然年纪一大把,却也是单纯至极的那种人,他们大概是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浪漫、唯美、随心所欲,他们不愿意走出来,也不愿意别人走进去,自己的出生对于他们来说大概是个错误吧。他们这样的人搞艺术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凑在一起生活,那就是灾难了。夏晨十岁之前的生活基本是一团糟的,父母两个的生活技能为零,经济头脑也为零,虽然电视台收入不错,但是这两人就是有本事把好好的日子搞成一团浆糊。十岁左右的时候,夏晨就开始反过来照顾他们的生活了,家里的事情也一点点接手过来,夫妻两个也乐的儿子管钱。反正他们是有情饮水饱,钱财身外物的心态,放下家里的权利后,反而活的更加潇洒了,何乐而不为。
看到小葛的这条留言,夏晨想着昨天已经在‘老有钱’土豪大大那里预存了一笔钱,今晚只要一联网,他就能买到青青果了,便回道:“知道啦,辛苦你了。青青果我这边有了就会给你们寄出的,帮我照顾好我爸妈,谢谢你啦!”
第二条留言是编辑发来的,跟他说之前完结那本书出版的事情。老实说那本书夏晨不是特别满意,里面的猪脚特别作,不过编辑说狗血文最好,大家最爱看了,出版前途不错。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夏晨便直接授权给他们了。看着对方发过来的出版合同,都是格式条款,也没啥好看的,比例分成什么都是老早就是谈好了的。看编辑的头像是灰的,就知道对方现在人不在,夏晨便留言说有空聊。
第三条留言居然是个意想不到的人,作者群里的大神落笔公子,算是夏晨的半个偶像吧。为啥说半个,因为他们两个的萌点不太一样,落笔公子并不是绿jj的作者,他是x点的,对于写历史小说、修真古风一类的非常擅长,而夏晨的逼格就没有这么高了,他就是个*小白文写手。不过虽然不是一个圈子,但夏晨对于笔触高大上的落笔公子还是是相当钦佩的。直到两人是在一个作者聚会上认识的,夏晨终于见到了偶像,没想到见到真人,突然感觉有点破灭,所以偶像直接变成半个了。
别看落笔公子是个挺文艺的名字,很有君子之风的感觉,但实际作者真人却是个一米八几个魁梧壮汉,还满脸邋遢的络腮胡子,嗓门震天响,夏晨简直不能接受这种形象的大神,分分钟想要自插双目。落笔公子真名叫做罗比,是个东北汉子,在魔都已经成家立业了,夏晨跟他接触了一下,发现虽然此人长得比较凶,但是人很爽气,可以交个朋友。后来落笔公子把夏晨拉到一个作者群里去了,里面都是魔都的作者,各个小说站的都有,让人不得不佩服大神落笔公子的人脉,大家在里面一起交流下写作心得,偶然面个基,还挺愉快的。
夏晨不知道落笔公子今天单独找他有啥事,看一下他的留言,发现是一次聚会邀请。一个叫天真刺客的作者下周要结婚了,大家想给他办一个告别单身的party,有空的人都可以参加。夏晨知道这个作者,是最近挺红的一个新人,写都市文的,风头一度盖过好几个当红大神。上次聚会时有也见过面,虽然没有细聊,但印象中是个瘦瘦的,很学生气质的人,一直以为他是个大学生或者研究生,没想到居然马上要结婚了。
“罗大哥,聚会时间地点会不会太远了啊?魔都这边包个酒店办个趴绰绰有余了,怎么跑到n市这么远,而且看你写的这个地址好像还是个乡下地方吧,农庄?”
“嘿嘿,夏晨啊,包个酒店办party多没有意思啊。我们可是拿笔杆子的文人,酒店多俗气,我们这样有素质的人,当然要到一个既有山水之美,又有人文底蕴的地方去浪啊。要是穷山恶水,没有梅兰,没有竹菊,谁愿意去啊。”
“.......”文艺小清新路线真的不适合你啊,大哥!
“地方是天真刺客他自己选的,说是他老婆的故乡,那里原生态无污染。我们这些生活在都市的人总是向往这样美丽的地方的嘛,刚巧趁着这次机会走出去看看也不错,你要不要来啊?我们这边组团过去,已经有好几个人报名了。”
“去几天啊?大家都去玩了,你们读者怎么办?没有更新他们会哭的。”夏晨还是有点犹豫。
“我都存稿好了,已经拜托给编辑,让他帮忙更新了。这次去的话,至少三天吧,其他人我不清楚,但是我反正是要多待两天的,顺便找找灵感!”有存稿就是潇洒,随时可以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
想了想,夏晨觉得出去玩一下也好,都是志趣相投的朋友,难得一次聚会,他也就不扫大家的兴了,便回道:“那我也跟你们去找找找灵感好了,不过我可没有存稿,到时候只能就直接断更。”
“哈哈,说的好像你平时是日更的一样,反正对你来说断更也是家常便饭,你的读者会理解的【拍肩】。”
“人艰不拆!”虽然知道自己不太勤快是事实,但是被人这么明白的说出来,真是羞耻。夏晨决定跳过这个话题,便回道:“是明天出发吗?”
“是的,明天上午七点在机场碰面,机票费用自理哦~对了,记得带点小礼物,不用太贵重的。估计刺客的婚礼你也不会参加了,怎么说也提前稍微表示一下。他人还不错的,当交个朋友了。”
“明白,我会准备好的,那明天见了。”
既然要送礼物,那就要细细的选一下了。夏晨本想直接出去买的,不过对于到底送什么,他有点拿捏不准。罗比大哥让他不要送的太贵重,但是他也不能真的就送个贺卡敷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