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这间房间看起来像是次卧,面积并不是很大,但是也足够用了。按着这间房间的面积推算,我应该是在一栋中产阶级比较青睐的独立公寓里,虽然暂时不知道是在哪个城市,但是有这样的公寓的地方不会是太荒凉偏僻的地方,这里应该是在靠近市中心的位置。房间里的摆设温馨自然,不像是里包恩能布置出来的。
看来这里或许是他刚刚买下来的,当然也有可能是以前就布置好的据点,谁知道呢?
额头上的毛巾不知道因为我的动作落到哪里去了,在身边找了找,发现是落在枕头边上了,毛巾虽然被绞干了,但是里面的水分还是把床单润湿了一点。把毛巾拾起来扔在茶几上,我摸了摸额头,发现温度似乎是有点退了。
等把一杯水喝完,我掖了掖被子,打算养会儿神。
面前沉思的人终于回过神来了,他却说:“现在先不要睡,你睡得太久了,葡萄糖补充不了你的营养。你需要吃点饭,我待会儿会把饭菜端过来。”
听到吃饭,顿时饥饿感升起,我点点头,却发现他没有走。里包恩靠近床边。他抬起我的右手把固定的胶布小心地撕开,再利落地把针头抽出来。我发觉他还想拿着棉花按着针孔不由皱眉:“一个针孔而已,没必要用棉花。”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话,还是用棉花按着针孔,再把我的手递过来,示意我自己按着。我撇撇嘴,只好接过右手按住了棉花。看着他拿着吊瓶、一次性针头打算离开,我却不想就这么放他走:“ 你要和我好好说说拉蒙地么?”
他即使端着托盘身姿也好看得不行,他转头看我没说话,过了会儿才说:“等吃好饭。”
我盯着他离开了房间,才把右手缩回被子,疲倦地闭上了双眼。
那就等等吧。
等他拿来饭菜,我几乎快要睡着,不过是十几分钟而已,我居然就累得能立时睡过去——我撑着额头,力图精神些,却觉得困倦的潮水汹涌而来,让我招架不住。
“还好么?”他问我。
“困……”我咕哝着说。
泛着凉意的手指按上我的太阳穴,冰凉凉的刺激和热度未退的肌肤相贴,这让我感到舒适。等他按了一会儿,我按下里包恩的手,有些不自在和羞赧:“谢谢,可以了。”
等他收回手,我看了看他端来的饭菜,没什么不容易克化的菜肴,都是些汤汤水水之类的东西。我靠在软绵绵的枕头里微微挑眉:“你居然会做饭么?才想起来问你,这些不是你做的吧?里包恩,我可从没听说过你还会做饭。”
他点了点头,干脆的承认了:“的确不是我做的,我请了一位厨艺出色的女佣,这些都是她的手艺。”
我听他这样说,当即回他:“你还是要请女佣的,何必反驳我的建议——我不觉得你留在这里和那位女佣来照顾我有什么差别,你完全可以抽出身去处理其他的事,在我身上浪费2个月可不划算。”
他轻飘飘一句就把我打发了:“我没觉得不划算——先把这碗汤喝了。”
我有些气闷,又有些沮丧。明明是想好意让他不要这么费时费力照顾我——虽然我很领他的情就是了,但是我并不觉得我有被他亲自照顾的必要。他越对我好,我越觉得不应该,不能接受——我不觉得我能这么心安理得地麻烦他。
我和他现在也不过是能谈得上几句话的朋友而已——真要说起来有很深的交情,这是假话。里包恩和我碰见的最多的地方是在赏金猎人的据点,我们的交集最多也不过是一同做了点任务,又觉得对方还不错于是发展成了情报线,经常做做情报往来的事情而已——总之,在我看来,我和他还没到他能这样照料我的地步——即使这个男人说他就是因为这点短暂的相处而爱上我的,简直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