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跑了出去,正好和抱剑男子是反方向。
面摊的老板一看跑走的姑娘那个衣着,脏兮兮的不说,还破破烂烂的,脸蛋也都是黑乎乎的,在看看桌子旁泰然自若的蓝衣公子,一派风流,潇洒潋滟,脑袋上不停的淌着黑线:公子那姑娘那个样子,你也下得去嘴。
难道这是你的癖好?
有钱人这是不一样,俩字:任性。
两人吃完面条付银子的时候,老板看她的眼神,古怪的不能在古怪。
春水调笑:“爷,你怕是被人家看成神经病了。”
“有我这么好看的神经病吗?”
爷又开始自恋了,春水不给她说话。
两人乘坐马车准备回府,在大街上看见了至少五个以上的抱剑男子,他们这次更具体,还拿着画像,向旁边的人打听着,一看那画像上就是刚才那个姑娘。
“爷,那姑娘包袱里一定是什么重要的东西,要不然这些人也不能这么紧张,搜寻的那么急。”
七七放下帘子,没有说话。
春水再接再厉:“爷,那个姑娘武功不高,又受了伤,根本逃不出这么多人的搜捕,我们要不要救救她?”
“你什么时候喜欢当起好人来了?”
“这不是爷你一直秉执的观点吗?要不是你这样的侠骨柔肠,我们几个怎么会有今天?”
“你知道那些抱剑的人都是什么人吗?”
“他们还有来历?”
“他们的衣服上都有一朵狮子的图案,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雄狮堂就是这样的标志。”
“雄狮堂?二十年前他们几乎是武林之中最强大的帮派,不过后来销声匿迹了,现在怎么出来了,还出现在这里?那姑娘得罪的是这么一方人物,看来是凶多吉少了。”
“恩,我们南荒一派混乱,我们哪还有精力自去找麻烦,惹上一个大帮派。”
“那倒也是。”
马车缓缓地向前行去,两人都不在说话,时间似乎一下子静止下来。
走过了繁闹的街市,在往前有一道门,算是大夏和南荒的分界线,过了门就出了大夏的地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