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埃里森的商业头脑和经验。这点事情不可能想不到。不要说他了,最后和陈牧、达菲、76人球队、甚至nba联盟这边商谈的,肯定不会是埃里森本人。就算是甲骨文的签约相关团队,也都是业内最顶尖的,绝对不会出现这种低级失误。
所以到时候条款里,肯定会包含买断内容,也就是陈牧今后的代言,不可以选择与甲骨文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甚至连非it行业。但在其他产业上和甲骨文有所竞争的企业也不行。
也正因如此,埃里森才会说,给陈牧的代言费会是天价——毕竟以陈牧如今的人气和实力,保持全世界范围的知名度起码还能有个小十年。而且可以预见的是,陈牧的名气还会随着他的实力提升、荣誉提升等等因素,越来越高涨。
小十年时间里,要求人家放弃可能会更加诱人的肥约,自然要多付点钱了。
可问题是……
问题是陈牧一个打篮球的,怎么会知道这些小门道啊??
埃里森当然清楚,这种条款是不可能瞒住陈牧的。就算陈牧是个傻子。签合同的时候那个鬼精鬼精的达菲一看,也会立马看出端倪来,要求加价。
所以一开始埃里森就没准备在这一点上做文章。双方都是专业的,没必要耍这点小心眼。
但这种事情,等到合约商定细节的时候再说就好了,这个时候,怎么会从一个傻大个运动员口中说出来呢?
中国小子……没记错的话,从小就在打篮球,以中国的体育体系,估计这小子连正经学都没上过几天。
这样的家伙,不应该是啥都不懂的门外汉吗?
为什么这个时候。中国小子对这种小细节小门道,搞得这么清楚啊??
那边埃里森还在狐疑。并给身边的手下使眼色,让手下马上去查一查陈牧的底细。想要看一看这个炙手可热的超级球星,是不是有什么商业相关的教育背景。
这边费城球队中心备战室里,陈牧心里却是笑的合不拢嘴了。
哈哈!意外吧?惊喜吧?没想到吧??
老子穿越前,就是在公司法务部工作的上班族啦!
没错,活了两辈子的陈牧,上一辈子虽然短,但却切切实实的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说不上有什么成就,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一些合同条约里的细节,陈牧还是有印象的。
来到新时间线之后,陈牧醉心于心爱的篮球,以前的商业、法律相关知识忘掉了不少。但巧的是,就在不久之前,ua的普朗克上门和陈牧商谈篮球相关事宜之后,陈牧特地在练球间隙,花了一些时间重拾以前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