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新郎换成司徒信,否则我绝不跟你走。”
“陆雪漫,你不要得寸进尺!”
男人眼底墨色翻滚,眼中盈-满血丝,像极了狂怒的狮子,似乎下一秒就会把对方撕得粉碎。
她却丝毫没有放在眼里,不紧不慢的说道,“难道你没听说吗?这些年在商场上,我最喜欢做的就是得寸进尺。这样的我你不喜欢,我并不意外。”
对权慕天来说,他负责赚钱养家,也负责美貌如花。
做他的女人只要乖乖待在家里,需要什么,只要一个眼神,他什么都能办妥。
而金丝雀的生活显然不适合陆雪漫。她不是爱钱,努力工作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寻求一种认同感。
做法医的时候,虽然辛苦,但是她很享受那份成就感。
相反,嫁给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努力适应着小女人的生活,却过得并不如意。
相比权慕天,司徒信会给她最大程度的支持和尊重,这种包容让她觉得很满足。
他听过一些关于盛昌集团董事长的传说。
据说,有很多商界名宿都成了她的手下败将。不仅如此,她恩威并施的作风让很多人叹服。
她有这种成绩,权慕天并不意外,反而认为她能做得更好。
只不过,做他的女人根本不需要那么辛苦。
“我知道你把盛昌集团打理的很好。”
“这多亏了司徒信,没有他,不会有今天的我。所以,我才会心甘情愿的嫁给他。至于你,早就是过去式了。”
眼前的她如同谈判桌上的商人,傲慢、冷漠的调调是他从未见过的。
权慕天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她冷如冰山,却美得让人心醉。无论她变成那种样子,都能令他心神荡漾。
深邃的眸子浩如深海,薄唇勾起淡淡的戏谑,“这么说,你是因为感激才愿意嫁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