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的男人狼吞虎咽,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权慕天如此生猛的吃相。
虽说他平时的吃相无可挑剔,但是他现在的样子无比真实,特别接地气。
陆雪漫是标准吃货,十锦园的早餐花样新、味道又正,平常却没什么机会来。好不容易赶过来,只要是能打包的,她统统买了回来。
从小在玺院长大,这是权慕天生平第一次吃路边的小吃。
与高大上的酒店会所比起来,这里的食物并不精致,用料也说不上考究,却给人一种纯粹质朴的感觉。
鉴于昨天的心情太差,他没有吃晚饭,宵夜也泡了汤。打架是个体力活,紧接着又在派出所折腾了一夜。此刻,他已经饿的前心贴后背,能一口吞下一只羊。
从认识他的那天起,陆雪漫就不止一次嘲笑过他的饭量。
他人高马大,吃的比女人还少,这很不科学!
今天,她终于见识到了权慕天的战斗力。原来,这厮不是饭量小,而是平时他根本不饿。
看到男人拿起最后一个纸袋,她急忙阻拦,“那是我给小天留的……”
“不能吃吗?”
二人目光一对,看到他哀怨的小眼神儿,陆雪漫瞬间软了心肠,“……吃吧,吃吧。反正这个点儿了,他也该上学了。”
看着一大袋吃的变成了一堆垃圾,她森森觉得男人也很有吃货的潜质。
两人回到万丽海景的时候,家里只剩下徐大姐和肉墩儿。折腾了一整夜,此时的两个人已经困的七荤八素,一沾枕头就睡了过去。
权慕天睡得深沉,迷蒙中想翻个身,右脚好像被什么绊住,他想把脚缩回来,却被什么烫了一下。
“嘶……”
一阵刺痛令他瞬间没了困意,急忙坐起来,却愣住了。
陆雪漫坐在床位,头发散在背心,身旁放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艾灸用的器皿。
她在干什么?
该不是她哪里不舒服吧?
“你干什么呢?”权慕天稍稍一动,刺痛再次袭来,灼热的感觉让他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我说,你不动会死吗?这么大个人了,配合点儿能怎样?”横了他一眼,陆雪漫闷头干活,没有理会他的问话。
“你干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