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他搬离了纪宅外加刻意地疏远后。跟纪青岚见面的机会那是少之又少。
其实那时。对那些所谓猎艳的风流事他早沒了多少兴趣。
但也沒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起码夜晚有人陪着会变得温暖很多。
对那些人眼底的各种**不是不清楚。甚至邓睿这个名字下代表的某些不可言说的东西的魅力他更是了解地比任何人都深刻。
也因此。他交往的女伴从未有超过一周的。
一是不想给了人希望进而去纠缠他。二是良心作祟。
是的。良心。
他们这种人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玩意。他们活着。有心跳。自然也有良心。
有句话他深以为然。坏人随手一抓就一把。但是沒做过一件好事的坏人这个世界上你也不见得能找出一个來。
一周的时间。他是玩了人家的身子。但是事后的补偿绝对够那人歇上无数个星期。
甚至。在对方漫长的一生中。这七天可能都不会留下什么回忆。
而且。他从不玩雏。
那时他真心觉得把女人跟衣服划上等号的人忒强大了。
钱“货”两清。不过一场特殊的不能明言的交易罢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他二十七岁。
那一年。他碰了一个男孩。
现在想想。他还会乐自己的天真。
那时。他还会为醉酒的强迫而在第二天失了颜色。
明明知道男人跟男人即使发生关系也沒什么。却在看到床上堪称惨烈的景象时。呼吸乱了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