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下了戒指,李念发现他的脖子上还有一根金项链,差不多跟小拇指一般粗,他顺手扯了下来。然后又把地上的手枪捡了起来,把他们的子弹搜罗一空,然后才爬了上去。
上去后发现不远处放着一把狙击枪,正是毒蛇留下来的,早年的孤狼颇有侠肝义胆。可惜经过这些年的物质腐化,变成了一个胆小鬼,看到两人都被李念杀死,就慌不择路地跑路,连着狙击枪都顾不上带走。
男人嘛,大都喜欢枪,可惜华夏管的很严,一般人根本弄不到。
李念三步并作两步把狙击枪拿了起来。这可是一把进口的巴雷特,俗称大炮,他在枪械杂志上看过。
狙击枪边上还有一个灰色的背包。估计是用来装狙击枪的。
他在书上看过狙击枪的拆解过程,尝试着想要把这枪拆成零件装进背包里带走,但看过归看过,实际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的。
费了快半个小时才把枪完全拆解,装进了背包里。然后背着背包朝高亮他们追过去。
高亮他们一直都在山南等着李念,所以李念很快就找到了他们。
看到李念。高亮激动的话都说不出来,紧跑几步上去抱住了李念。“你他妈还活着!”
话虽然很粗,但话语里浓郁的关切溢于言表。
李念锤了他一拳。笑道,“还没喝着你的喜酒呢,老子可舍不得死。”
“那老子这辈子都不结婚了,你要给我好好活着。”
“别,别,你不怕我等死啊!”
“麻蛋,你不说死字是不是难受的慌。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高亮压低声音问道。
“一共三个人,弄死了两个,跑了一个。”
“跑了?”
“是的,不过我收集了那两个人的血液,回去了找人对比一下,看看是不是昨天晚上那个人,遗憾的是我的簪子还是没有找到。”
“人没事就好,簪子慢慢找,不用急,对了,你说的回去教我功夫,是真的还是假的?”
“当然是真的,不过你可要做好准备,练功可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久坚持,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你行吗?”
“看不起我不是,赶紧把吗给我去掉,老子要是认真起来连我自己都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