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流淌的夜色,在霓虹灯的映衬下,别样的美丽,可是健步如飞的绛雪根本心情欣赏。
她走得越快,后面的人跟得越紧,她想不明白了,季先生为什么会盯上她。
那天,她明明化了浓妆,带了假发,他不该认出她的啊!
难道说他记得小时候的她?
更不可能,她不是小时候那个肉圆子了,多少年过去了,她现在叫林绛雪,不叫阿麦,季先生也不是当年的小咪咪了。
不过,为了事先***意愿,她还是想要那个孩子是她的,没有为什么。
思绪偏飞,大朵大朵的金色向日葵,不停荡漾的海水,回到了她第一次见他的场景,那时候她和他都还很小很小。
初次相见,她惊讶,惊讶这个男孩子,比女人长得还好看。
美好的记忆渐渐拂过去,短短地一天过去,季先生拿到他想要的资料离开她和哥哥的小岛,后来她发现哥哥骗了季先生,一气之下偷偷地跑出了小岛,终于找到了他,没想到差一点碰上他,她死死地按着方向盘,那时候她的个头和力气小了又小,尽管她尽了最大努力,还是擦伤了她,车子撞在路边,她也受了重伤。
林绛雪急急地喘着气,想起她和季先生一起在医院的画面。
想起哥哥找她找到了医院,要带她走。
那时候,她还叫肉圆子。
她手里握了一把小匕首,横在了自己的脖子旁,看向哥哥,“不许过来,你要是敢过来,我就死给你看!”
哥哥不停地叫着她的名字。
“阿麦!”
“阿麦!”
她不停地喊着,“不要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