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双脚一沾地,撒丫子就往后院跑,边跑边歇斯底里地大喊:“赵小葱,救命啊~”寇远是指望不上了,赵小葱成了我最后一根稻草。
※
当晚,春风沉醉观的饭厅里,头一次摆了第四副碗筷,陌生男子正经危坐在主位,寇远也难得收起平日里吊儿郎当的样子,我瞧见他还特意束了腰带,衣服穿得板板儿。
赵小葱上菜,我则躲在厨房里不肯出来。
期间,赵小葱问我,“你当真不记得他?”
这问题问得好生奇怪,我反问:“我为何会记得他?”
赵小葱盯着我的脸片刻,最后摇头出去了。
“喂,你别走啊,你走了我怎么办!”
咕噜噜……
外面寇远在喊我:“阿迷,我们要开饭了,再不出来可不等你啊。”
我不回答寇远,也不走出去,肚子饿得前胸贴后背。
然后有碗筷轻微的碰撞声,寇远的声音说,“大哥来,多吃点。”那位大哥无声无息,外面三人吃饭吃得都极有修养,一点咀嚼声都没有。偶尔寇远还说,“大哥来,我敬你一杯。”尽管我人不肯出去,但身子贴在墙壁边,耳朵伸得老长,关注着外面的一举一动,那位大哥喝酒也没有声音,让我忍不住觉得寇远在和空气说话。
正唏嘘男子怎么没声音之际,厨房的门突然从外面被人推开,我远远都能感觉到门开一瞬间吹进来的一阵掌风,心里蓦地揪起,跟只受惊的小鸡。男子跨过门槛走进来,走到我前面,我则缩在墙角,怯怯看他。
此时他的斗笠摘掉了,衣服换过了,穿着黑色滚金边的锦袍,玉冠黑发,显得整个人丰神俊秀,不怒自威。别说,这么看着,他比寇远还好看,还高大上。
我咽了口唾沫,眨了眨眼睛,想不到出路。
那人的身子忽然要动,我如惊弓之鸟,马上缩脖子闭眼睛,咬牙切齿等待自己再次被拎小鸡一样拎出去……等了三下……身子没有腾空而起,他压根儿没有碰到我。
遂睁了一只眼睛偷偷去打量,只见他还是立在那里,身子微弯,右手伸在我面前,是我要牵着他的手一块儿出去吃饭的意思。
呃。
我抬头瞄他,想来表情应该很呆滞,但实际上我心底不算厚的隔阂悄悄融化了一层,对他这个样子很受用。小孩子嘛,寇远说的,就跟小狗一样,给我一颗糖,我就当你是亲爹。
只是产生亲近感需要一个过程,你逗只小狗还得花上几分耐心,我慢慢地正想把肥爪子塞进男子青葱玉手之中的前一刻,他等不急,先说:“你莫非是间歇性智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