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苛道:“这也是没得法子的事,别人要我脑袋,我总归不能束手就擒。”
张卿笑道:“莫非沈兄今日还想反抗?”
沈苛道:“那就要看看有没有人想要我的脑袋了。”
张卿望了望无眼、无雨、似乎在征求他们的意见,然后笑道:“沈兄的脑袋我们不感兴趣,只要沈兄自愿陪我们去大荒宗门口走一遭就可以了。”
沈苛道:“抱歉,在下不愿。”
张卿叹了口气,看着沈苛摇头道:“沈兄何苦。”
他在话的同时,无眼已经缓缓走下岩石,踏上水面。在对方踏上水面的那一刹那,沈苛清晰地感觉到了一股可怕的压力犹如山岳般朝他袭来,令得他的背脊都是发凉,他从未正面与一个不殆境强者交手,也从未真正领略到不殆境的厉害,这时他才知,他固然能依仗“一穹青灯火”打败百战境,但绝不会是不殆境的对手。
因为那完全不是一个层次,这种差距纵然身怀匠术也弥补不了。
然后他就想到了逃,他虽然一直都在逃,可从未试过在对手面前逃过。如果有人问,一个知彼境的角色能从三个不殆境眼前逃走么?那就有两种答案。
一,他们让你走。
二,不可能。不可能的意思就是,一只老鼠能从三只黑猫眼前逃走么?
如果又有人问,假如那只老鼠占尽天时地利人和,是不是就有可能?这只怕有三种答案。
一,老鼠与黑猫以本身最快的速度奔跑,老鼠进洞需要三个呼吸,而三只黑猫却需要五个呼吸。这是天时。
二,老鼠本就在洞口,三只黑猫离它尚在十步开外。这是地利。
三,老鼠生龙活虎,三只黑猫却病得连眼睛都睁不开。这是人和。
沈苛周围没有洞,张卿三人也没有病,但是沈苛有勇气,这种勇气是他一直都存在的。人的勇气是建立在信念之上的产物,沈苛的信念就是他绝不能被抓,因为他被人赋予重任。
他的重任,是伊始,是黑隶大狱里的亲人,是夏舍儿的奉献。
然后他平静的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无眼摘下草帽,露出一张如削的脸,这张脸面无表情,眼神中透露着冷酷,他盯着沈苛,也盯着他的手掌,冷冷道:“匠术?不知你可弄透几分?”
沈苛没有打算继续接话,他眼睛瞥了一眼河面,渔夫已经不知何时走了。他心知等其再度出现的时候,恐怕敌人又会多一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