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能看清当时他们的长相嘛?
答;基本可以确认是从小区后山跑出去的那3人?
问;当天阴天,还下着小雨,你有什么依据确认?
答;其一、当时已经很晚,不可能有人在那么晚翻山。其二、虽然阴天,但他们那3人是由山上往山下走,身高、体态基本可以辨认的出。
问:、、、、、、、
答、、、、、、、、、
这份笔录是有利于大明的,笔录的用词斟酌,吴警官都有提示,且大明在笔录当中明确表示,自己是,清晰的,分辨出对方身份,之后,并,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在要求对方接受‘问询确认’的过程后,对方先动手,受到威胁后,才动手还手的。
这项说明十分关键,必须要符合山上3人的笔录,不能有大的误差才能具有真实性。这期间,大明电筒的使用,就显得关键、技巧性很强了。
当一切材料做完,吴警官与大明抽着烟感叹这几名罪犯的猖狂。吴警官有意无意的透露,这几名案犯照片、卷宗传到滇省公安厅确认过程中,滇省公安厅发现他们在滇省有命案嫌疑,正在紧张的确认过程中。
公安与公安之间的对话用词是十分慎重的,如果说有相关案件可以并案,那,基本就**不离十了,证据一定也是收集的很确凿了。
不说在滇省的案情,在本辖区作案过程中,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在本区入室盗窃过程中,也曾重伤一名老者。这名老人尚在昏迷中,还在医院的深切治疗室观察,未脱离危险。
最后,吴警官拍着大明的肩膀说‘你小子,真要注意一点了,姑且不论你伤人的动机和程序是否合理合法,只是说动手过程,就很危险。
你共打伤4个人,先说山上的2个,现在这2人基本都已确诊,一个右臂小臂粉碎性骨折,就是治好了,接上了,也不能抬起20斤以上的重物,手臂还要短一截。
另一个,右肩锁骨骨折,断成3节呀,要做2次手术才能完全接好,还不包括以后的物理治疗和恢复过程,是否能保证不出反复。
小区抓的那2个就更别说了,一个3根手指骨折,加上右额开口,缝了4针,右肩锁骨骨裂。一个是脸部下颚骨骨裂,耳膜穿孔,枕骨错位,7颗牙没了。
大明呀,知道你运动员出身,但下手要收敛呀,你不是警察,不受国家警察安保体系的保护,你只是个保安呀,不能这么搏命呀。你有家,有孩子,做事情要想后果呀。这次,幸亏犯罪嫌疑人是流窜犯,又有各种案件在身,他们本身的案情十分重大,如果命案确认,就是属于督办案件,这才遮掩了你对他们的伤害的重要性。
但是以后呢?在进入审判期间,起诉过程中他们不会找你的麻烦吗?
再说案发当场,当时局长没让你进去,虽然机缘巧合,这劫持人质的案子你给解决了,但是,案子公安部门要上报,上报后,市里、市局要表彰谁?警察都干什么了?为什么是你最后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