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孚城一中后,又跟谭诺晓混在一起,除了吵架、打架她不掺和,爬树、掏鸟窝、卸掉顾青远单车轮胎的气……她干过很多次,也难怪顾青远将她归为男人婆一堆。
距离老家越来越近,谭诺晓止不住的手颤:“欢歌,要不,我和池池回北京吧。”
看来,谭诺晓经过这么些年,是真的变胆小了,天不怕地不怕都成为了陈年旧事。
“为什么,妈妈,我不想这么快回去。”说话的是谭池。
他从出生起,和谭诺晓辗转过两个城市一个是南京一个是北京,都是大城市,生活都不易,据说她以前再南京是一边在超市收银,一边自学护理,还要付钱给替她看管孩子的邻居。
地域不同,风景也不一样,孚城这么多年过去了,总体上变化不大,因为开发做旅游景区,原来的建筑风貌完整的保留下来。
见惯了车水马龙,霓虹璀璨的城市,谭池喜欢孚城这样的环境。
小孩哪里懂大人想的那么多心事,不想回去就是不想回去,单纯的喜欢一个地方没有过多的为什么。
陆欢歌意味深长地对谭诺晓说:“你忍心让你儿子满心的欢愉,都变成失望啊。”
“妈妈是不是在担心医院里的乔叔叔。”
人小鬼大,陆欢歌听到这里,差点没笑出声,只想着去孚城,医院的那个伤员怎么办,一日三餐谁照顾。
“青远,乔博森一个人在医院怎么办?”
“你觉得他会是一个人?”顾青远说完,还不忘加一句,“别的男人的事你就少操心。”
得了吧,连乔博森的醋都要吃,要不是谭诺晓和谭池在车里,陆欢歌肯定会说回去。
也是,就乔博森桃花运那么旺的男人,指不定这会儿医院聚集了多少慰问者呢。
难得回来一次,谭诺晓也不想因为自己一个人导致大家都不愉快,向前方看了看,说:“这个时候回孚城最好,游客量不多,高峰期的话,私家车就没这么畅通无阻了。”
“是啊,是啊,陆阿姨你是不知道,上次旅游是五一,肖叔叔陪我去公园人都爆满,拍下来的照片,洗出来一看背景全是人头啊。”
这母子,一唱一和,陆欢歌有些羡慕,或许,有个孩子没有想象的那样糟糕。
她正对上后视镜,发现顾青远的视线也有意无意地瞥在那处,看来,两个人心里都想到孩子事情上,陆欢歌装作没看见,继续和谭诺晓说话,顾青远嘴角勾起一抹深笑。
“到了目的地,你是和我们一起住酒店,还是直接回家?”
目前来说,住宿是个棘手的事情,谭诺晓的父母和她的哥哥住在前两年买的新房子里,而陆欢歌之前的老房子早就被收走,顾青远家的则是在搬去香港之情卖掉。
回到孚城却没有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她和顾青远住酒店那是迫不得已,谭诺晓的情况就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