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打了个响鼻,用舌头去舔舐唐灵璧的手心,那里藏着一小块它最喜欢的糖。
白慕襄见了直摇头,这样好的战马到了女子手上岂非要养成只会摇尾巴的宠物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妇人之见?”唐灵璧抬起头,亮晶晶的眼睛直视着对方,将他看得一愣。
“随你怎么想吧,它现在还小呢,我再陪它玩一会就送回去。”她手下微微一顿,低头抚摸着小马额头上的月牙斑纹,说道:“马儿就是骑士的性命,它也是有灵性的,你对它好些它都明白。”
白慕襄想起她是将门出身的女子,如今她和王妃的父亲还远在漠北的战场上呢,想来对战争也有不一样的了悟。
唐灵璧感觉到小马在用嘴巴拱自己的手,遂笑了笑,伸直了任它舔舐手心处残留的蜜糖。
很快就到了秋猎之日。这一日,天犹未亮,早点包子铺还没来得急和面剁馅开始包第一屉包子呢,这些皇亲国戚就开始偷偷往城外跑——为了不扰民,连马蹄子都包上了稻草,有那出来起夜撒尿的见了这个场面都被吓得直哆嗦,以为无意中看见了阴兵阴将跑来阳间巡视地盘呢。
“所以说陛下的顾虑虽是对的,但如此却也与皇家体面不符。”
沈贵妃放下车帘,低头看着怀中所抱的只有巴掌大小的铜鎏金手炉,此炉乍看便觉精美异常,细看更知不凡,那炉上的鸾纹竟都是用小米大小的金珠攒成的,却又细腻逼真,栩栩如生,日光下看去真是珠宝晶莹,璀璨迷人,这才是真正的天家富贵,再怎么低调遮掩都掩饰不住。
蓦然想起祖父临终前的叮咛,老人家一生为了沈氏一族如何将繁荣延续下去操碎了心,直到咽气之前依旧念念不忘。
“沈氏子孙需要牢记,一切吃穿用度万万不可比皇室的贵重,皇室若省俭,沈氏则需更加省俭,如此才能长久,切忌……”
沈贵妃缓缓抚着手中精美绝伦的手炉,陷入了沉思。如今她算是富贵已极,上有皇帝,背后有娘家,面前更是有一个极为出众的儿子,即便她想省俭些,但被旁人看在了眼中怎会不在暗中猜想?
她是皇帝的宠妃,不可不金贵,不可不受宠爱,“金”便是“富”,“富”多了便是“贵”,有了“贵”才显得受宠。而沈家更是靠着富贵的架子撑着,窥探猜测之人更是不计其数,稍显颓势便会被人盯上,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没什么是皇家不能做的,但沈家也不是轻易会败落的,因为牵连之广,之深,想来结果也并非皇家想看到的。她心里有一杆秤,沈家并未太过出格,皇帝也比先帝宽仁念旧,至少维持到她的安王登基还是没问题的。
而她也早已将各方面都十分出众的侄女安排在了儿子身边,她的下一代,下下一代,都会有沈氏女的身影存在,有了她们,他们沈家至少还能兴旺上百年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