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74届奥斯卡金像奖(2 / 7)

……

巨大的惊喜突然砸中威廉,将他砸的头晕目眩——

《理智与情感》的男主角!

和奥斯卡影后艾玛·汤普森对戏!和艾伦·纽克曼、汤姆·威尔金森在同一个剧组!

威廉浑身轻飘飘的,像是立刻能飞起来。

他做梦般的回了家,冲进厨房,抱起正做晚餐的玛德琳,双脚跳跃着来了一段华尔兹舞步,玛德琳先是惊叫然后惊喜,最后再也忍受不住,挥舞着锅铲将捣乱的儿子赶上了楼。

回到自己的房间内,这种梦幻感依旧挥之不去。

威廉很想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活在幻境里。

虽然得到通知后他和亚蒙、丹尼、玛德琳等人做了交流,但他们只是让梦幻感越变越重,而没把他带回现实来。

踮着双脚飘下楼,拿起话筒,威廉拨通了一个国际长途:“兰斯?你知道吗,我得到了爱德华·费拉斯的角色!哪个爱德华?简·奥斯汀笔下的那个!《理智与情感》的男主角之一!呃,对不起,我忘了你从不看简·奥斯汀的小说了……但是你要读一读,你必须读一读,因为我就要去演男主角啦!”

兰斯·罗德里克从他那张有两百多年历史,传说路易十六的妻子玛丽王后也曾睡过的,软的像云朵一样的欧式宫廷大床上爬起来,静静的听完了威廉那一大通语无伦次唧唧喳喳的话后,突然爆发出了少爷脾气:

“威廉你个欠揍的混蛋!你在洛杉矶,我在伦敦,现在我这里是凌晨一点!凌晨一点!!!”

威廉手一抖,立刻将电话挂断了。

耶稣基督啊,兰斯的起床气还是这么大。

然后他的理智彻底回笼了——

谢天谢地,他真的获得了爱德华·费拉斯的角色!

……

数月不见,兰斯·罗德里克一如既往,穿的像个老布尔乔亚。

虽然兰斯憎恨他的父亲,但泰勒·罗德里克那种精雕细琢到极点,妥帖到不允许自己的西服或衬衫有一个多余褶子的穿衣风格,却忠实的从父亲遗传到了儿子身上。

灰蓝色衬衫,扣子系到了最顶端,和瞳孔同色的孔雀蓝细领带扎的一丝不苟,深蓝外套的扣子居然都是系着的,只露出灰呢子马甲的边,和上面搭着的怀表链。

哪怕是在男士着装普遍讲究的时尚之都伦敦,兰斯的服装也有点太精致了,从头到脚,懂行的人大概会赞叹不已,不懂行的也能看出一个单词来——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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