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元。”
三十元,看似一个很小的数目。可对于那时候的我们来说,三十元可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了。足足够一个正常的小孩子,十天的午饭钱。
而我每一天的零花钱是五块钱,由于这一次来净月公园,我老妈给了我一点钱,我老爸也偷着给了我一点钱。
所以我的兜里,钱还真的不少。
我摸索着兜,从兜里掏出了一张五十元。我把钱递给那女孩子。
“拿着吧。”
让我感觉到意外的是,那女孩子并没有接过我手里的钱。
那女孩子连忙摆手说道:“我怎么可以要你的钱。”
“别哭了。你的零用钱不是丢了吗?拿着吧。”
“不!不!不!我们又不认识,我老妈告诉我,我家虽然穷,但是一定要穷的有骨气。”
我真是有一些受不了,差一点没有笑出声来。
父母对孩子这样的教育是对的。但是往往人和现实是无法抗衡的。
在小时候,人穷的时候,父母总是会说一些,人穷志不能的话。可真当你穷的时候,父母和朋友也都会嘲笑你。所以人穷志就一定短。要不然也不会有很多人,因为金钱而作奸犯科。
“快点拿着吧。”
“不行!”
看来那女孩子还真有志气。我心里也非常的佩服。
我喃喃的说道:“我的零花钱很多。”
其实我的零花钱,就是这一张。虽然我和那女孩子萍水相逢。可是我深深的明白,那女孩子心里的痛苦。因为我家里,也不是大富大贵之家。
“不行!我绝对不能要你的钱。更何况我又不认识你。”
“傻瓜!”我走到那女孩子的面前,这才发现,这个女孩子似乎有一些胖。而且脸上还有一些黑黑的,所以样貌根本就看不清。
我把五十元钱,塞到那女孩子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