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700章 杀气凛然(2 / 7)

偶尔有几个行人从门前经过,除此之外,没有异常,马修斯在车里晃着脑袋,好像是在听音乐。

十几分钟以后——

邵乐和布雷默从正门走出来,马修斯发动了汽车,来到正门前。

不到一分钟以后,邵乐先知先觉地拽着布雷默撒腿就朝店里面跑。

“轰——”

闪光,火光,玻璃破碎,招牌掉下来。

灰尘向四面飞散。

到这儿就算完了。

邵乐抬起头,跟布雷默对视了一下,又转向大雷。

大雷觉得怎么也得说点儿什么才行。

“皮包?”他试探着说。

邵乐不掩饰自己的赞赏,拍着大雷宽厚的肩膀,“行啊,大雷,有长进。”

“嘿嘿,是吗,我也这么觉得。”大雷毫不客气地笑纳了。

博阿腾瞅白痴一样看着这俩货耍宝。

其实不难猜得到。

烟里不可能有炸飞一辆车的炸弹,手里也放不下,脚下也没东西,所以

唯一可能的就是这个一直夹在腋下差点儿被忽略掉的文件包。

出色的是这个人的手法,皮包在左腋下,他的右手夹着烟在跟马修斯借火儿,所以左手即要撑住打开的风衣,这样才不会引起马修斯的警觉,也是为了利用风衣造成的阴暗模糊近处人的视线,让他的手指从皮包里夹出准备好的炸弹,这个炸弹应该不太大,重量也是两到三根手指可以负荷的,用另外两根手指控制着风衣不下落,把炸弹粘在轮胎斜上方的挡泥板下边,因为有风衣挡着,从龙门饭店的斜上方看去,你没办法判断他到底蹲了多低,而且只可能是一瞬间的功夫就站起来了,这样马修斯最多以为对方在调整站姿,以便够到他伸过来的打火机,而不是有别的什么想法,比如——往车上安个炸弹什么的。

整个过程非常流畅、自然,没有排练过的痕迹,就好像是再正常不守的一次街头偶遇,碰巧想抽烟,又没有火儿,而马修斯正好随身带着打火机,两人愉快地完成了一次打火儿点烟,友好地分开,杀手走他的大马路,马修斯吃他的炒面,邵乐和布雷默挨炸。

就算找到这个人,抓到他,只要这个杀手不认罪,他们也没有办法从法律上给予他制裁,因为你不能因为一个人在路边借个火儿就告他谋杀。

撒旦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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