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问题是,他们知道了,而且还参与了这件事。如今,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二条路:
一是离开朝阳堡。
按大津律例,成年、半成年男丁明知匪情而不作为者,不听从当地官府指挥的,按逃兵罪定罪论罚。
大津律规定,满十四岁者算是半成年人,是有听候调度,保卫家国之义务。
明知故犯当逃兵的被抓往是要“斩立决”的,如孟三立之类的则必死无疑,如柳义有秀才功名的,也是要先剥夺掉功名,然后处以充军罪发配到蛮荒之地。
那么,潜逃呢?
潜逃当然可以了,可问题是逃到哪里?逃了以后亲人怎么办?
大津国对于逃犯是极不客气的,除了在各城、乡、堡、村画影图形,全力缉拿,抓到了还要罪加一等。
“死罪”了还有罪加一等的吗?当然有了,什么腰斩、凌迟等等。
同时,家里有人犯死罪,亲人也受到一定的牵连,在别的人面前永远抬不起头。柳义自然不是如此自私冷血之人,做出于亲人生死不顾之事。
二是参加朝阳堡保卫战。
既然第一条路走是不得,那么只有投身于朝阳堡家园保卫战了。那自然也是危险的。
朝阳堡虽有一千多“乡兵”,但实际上只是一帮有些武艺的村民和猎手而已,缺少训练,纪律松懈,且不说那五百多训练有素、如狼似虎的越河官兵,就是五百个噬血凶残的山匪也够他们这些泥腿子喝一壶的了。
否则,二打一,还配合着官军,那么多年也耐何不了这些“好邻居”?而且,据胖子说,要通知官军支援,离朝阳堡最近的,在时间上恐怕是来不及的。唯一的好消息是:
敌攻我守,配合城堡,有地利之优胜,尚有一搏之可能。
“义哥,此事我们该如何应付?”
孟三立用他的大掌拍着脑袋,略显迷茫地问道。
柳义这个脑袋瓜子目前还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黑大个那粗线条的更不用说了,拍破脑袋也想不来的。
“叹,不用想那么多了,静观其变吧。”
柳义紧锁如漆的双眉,若有所思地说道。